荣成市商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荣成市商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2042023-06-05 23:02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办公室(挂调研法规科牌子)

负责人

王晓明

办公电话

0631-7551791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保卫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商务史志年鉴编纂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权限邀请外国商务人员来访。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商务领域改革。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对外开放政策。承担商务运行综合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组织起草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商务领域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商务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商贸服务管理科(挂市场秩序科牌子)

负责人

刘源伟

办公电话

0631-7551376

牵头拟订全市商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拟订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商业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以及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拟订流通领域消费促进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区和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对外贸易管理科

负责人

刘宪

办公电话

0631-7581237

拟订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配额及相关工作。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负责全市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政策。组织、协调涉及我市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建立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库。指导我市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制度,支持受损产业恢复发展。按上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监管和发展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服务贸易科

负责人

孙思思

办公电话

0631-7557379

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外资管理科(挂对外经济合作科牌子)

负责人

高玉龙

办公电话

0631-7551559

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考核认定等工作。拟订全市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对外投资合作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指导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按规定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我市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和分析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牵头组织、策划、实施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投资促进科

负责人

毛建昌

办公电话

0631-7582885

参与拟订全市吸引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境内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市际间经济协作组织以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推进国内外经贸合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协调与各国(地区)地方政府间多双边经贸关系。牵头组织实施我市与各国(地区)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负责研究国内外招商引资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负责本行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负责全市国内招商引资组织协调、检查分析和考核认定等工作。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招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的上报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荣成市商务发展中心

负责人

卢常州

办公电话

0631-7553058

(一)承担全市消费促进、内外贸易促进、对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及推进城市国际化战略等事务工作;承担商务领域行业调查分析、产业研究工作;承担商务领域有关投诉受理、协调等工作。

(二)承担举办商贸流通领域技能比赛活动、特色服务品牌的宣传推介、各类消费促进、电子商务活动。

(三)承担掌握商贸行业基本信息,开展行业调查分析,市场运行监测事务工作。

(四)承担组织开展境内外贸易促进活动,联系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及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的组织申报审核工作。

(五)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公平贸易预警信息发布和组织企业应对事务。

(六)承担组织举办各类商务业务培训、技能比赛、研讨会等活动。

(七)承担企业境外投资促进及外派劳务项目审查、招收备案事务工作,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劳务人员提供对接、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

(八)承担成品油流通企业、茧丝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

(九)搭建政府、企业交流平台,提供投资项目咨询、策划等服务,承担外来投资企业、商协会的联络与服务以及外来投资企业、商务领域有关投诉受理、协调等工作。

(十)完成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荣成市招商促进中心

负责人

张承荣

办公电话

0631-7582506

(一)承担推进全市对外经贸合作,对外联络、宣传推介,投资、贸易合作信息收集与整理,产业政策、经贸合作重点领域等研究分析,双向投资促进、贸易推广、重大经贸活动组织等交流合作。

(二)承担联系国内外政府部门、经贸机构、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宣传推介荣成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成果、对外经贸合作政策,建立对外经贸合作渠道。

(三)承担研究分析国内外政策法规、经济形势、产业状况、市场行情以及双方经贸合作重点领域,广泛收集信息,提出合作建议,提供决策参考。

(四)承担荣成与国内外双向投资促进、贸易推广、重点项目推进和跟踪对接、重大经贸活动组织等工作。

(五)面向境内外筛选一批人脉资源丰富、具有影响力的商务代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开展委托招商。

(六)承担国内外荣成城市形象宣传展示载体的运营等事务性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荣成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在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康养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八)完成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荣成市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负责人

王建明

办公电话

0631-7551500

(一)推进荣成中韩自贸区地区经济合作。

(二)围绕中央有关战略规划开展促进中韩自由贸易、投资、互联互通和地方经济合作等有关课题研究。

(三)参与研究拟订自贸区地方合作示范区方案等辅助工作。

(四)联络对接日本韩国,促进贸易、投资、服务、产业合作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五)推动示范区建设具体事项;开展示范区对外宣传、交流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自贸区政策法规培训。

(七)承担在日本韩国开展委托招商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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