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湛江市霞山区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7452023-06-02 21:35  95商服网

根据《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结合霞山区实际,现将我区开展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认定范围

(一)霞山区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霞山区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霞山区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霞山区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湛江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网报时间安排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四、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地点

霞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霞山区人民政府2号楼2楼政务服务大厅(大楼东面主通道和西面次通道均可进入)。

2.现场确认时间

第二阶段:620日至621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选择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选择的认定机构须为湛江市教育局,但现场确认点为霞山区教育局,否则申报无效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

阶段:620日至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现场审核地点:霞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霞山区人民政府2号楼2楼政务服务大厅);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霞山区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霞山区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2018年1月1日开始,教育部已经停止了对中专学历的认证,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申请人,如尚未进行中专学历认证,学历认证可用学业成绩单代替。如果个人档案有学业成绩单,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原学校出具学业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体检时间:43日至6月21日。

可在本公告附件或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A4双面打印)。申请人携带体检表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2016年5月前入读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如以师范生身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应教师资格,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单及实习鉴定表(可在个人毕业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文件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请各位申请人密切关注霞山教育公众号发送的通知,在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届时,认定机构通过短信系统通知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在相应时间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到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存档,遗失责任自负。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七、人事股联系电话0759-23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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