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法规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调研、信息化、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人事、工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审计业务统计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审理审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对局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审计结论,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承担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编制部门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负责人:裴海洋
办公电话:0538—2821251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019号西1楼105室
(二)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负责组织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陈秀敏
办公电话:0538—2870238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019号西1楼119室
(三)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县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负责人:张琳琳
办公电话:0538—2870779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019号西3楼321室
(四)审计业务科
负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县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决算草案,组织审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起草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起草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审计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等与财政有拨缴关系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负责组织审计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组织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审计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负责人:卜令霞
办公电话:0538—2870056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019号西1楼120室
(五)东平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实省、县、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
(二)承担对县管领导干部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保障服务工作。
(三)承担对县管领导干部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保障服务工作。
(四)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保障服务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六)承办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一科。起草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承担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对县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二科。承担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保障服务工作。
负责人:纪晶
办公电话:0538—2870339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019号西1楼1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