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辽宁省教育厅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72602023-05-27 10:11  95商服网
1、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和宣传、舆情应对、新闻发布、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厅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24-86896846(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2、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省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负责高校章程管理,起草综合性教育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重要材料综合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申诉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工作,承担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24-86894516(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3、发展规划处
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全省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承担省属高、中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的设置工作,负责全省高校绩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各类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统筹管理全省民办教育,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承担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4-86891774(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4、财务审计处
统筹管理国家和省下拨的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国内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机关、厅直属事业单位、省属高校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资本运营监管工作,负责机关、厅直属事业单位、省属高校的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全省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等制度,参与拟订并督促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全省教育收费政策、收费标准,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联系电话:024-28637177(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5、学前与高中教育处(民族教育处)
承担全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及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拟订幼儿园分类办园标准和准入制度,规范学前教育内容和办学行为,指导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教材并组织审定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地方教材。

联系电话:024-26901255(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6、义务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全省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义务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义务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考试评价改革,统筹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拟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政策措施,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教材并组织审定义务教育地方教材,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的应用,拟订语言文字工作地方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4-86896341(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7、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组织拟订校外教育培训管理政策、准入条件、办学规范和收费监管等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各市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024-86896788(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8、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承担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负责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的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与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4-86896319(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9、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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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省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按权限负责全省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核或审批,指导全省来华留学生、汉语国际推广、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审核在辽宁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负责教育对外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24-86906050(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10、高等教育处
承担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本科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专业规划和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对普通高校申请设置的本科专业进行审核、审议,指导普通高校图书文献信息保障、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工作,负责对高等教育的审核评估,负责校企联盟建设工作,开展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人才培养工作。

联系电话:024-86610566(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11、高校学生工作处
负责各类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拟订全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相关政策和改革措施,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负责各类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4-86602966(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12、教师工作处
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协调指导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指导并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协调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协调指导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教师援藏援疆工作。

联系电话:024-86904199(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13、督导处
拟订全省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对市、县两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检查和评估,督导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督学、评估和监测队伍建设,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4-86904599(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14、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处(高校产业处)
规划组织全省高校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规划组织高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学技术及哲学社会科学等各类研究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发展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负责全省高校产业管理和产业集团建设工作,负责厅直属事业单位、省属高校出版物的相关审核工作,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

联系电话:024-86896329(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15、组织部(统战部)
统筹指导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省属高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的组织落实工作,指导省属高校党委、纪委换届工作,负责省属高校参加党的全国及省代表大会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省属本科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省属高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省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的选派工作,指导全省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统战工作,负责省属高校统战工作,负责联系高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支持、帮助高校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联系电话:024-86893825(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16、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处(教材管理处)
指导中小学(中职)党的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指导和统筹全省教材规划建设和教材(教辅)管理工作,拟订完善教材建设基本制度规范,加强教材管理信息化建设。

联系电话:024-86909824(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17、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处)
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校宣传和政治稳定工作,负责高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组织落实工作,统筹规划和负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全省高校群团工作。

联系电话:024-86896417(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18、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统筹规划全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指导与管理研究生培养工作,指导高校学科建设工作,承担高校一流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助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承担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4-86907178(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19、学校安全管理处
负责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安全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省属高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24-86853225(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20、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负责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指导大中小学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和相关教学改革工作,拟订地方相关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教材建设、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大中小学生参加国际、国内体育竟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联系电话:024-86896457(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21、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厅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省属高校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处合署办公。

联系电话:024-86896321,86913099(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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