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秘科(挂财务科牌子)
职责:负责文秘、档案、应急、值班、机要、调研、信访、保密、督查、会务、后勤服务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行业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推进文化旅游系统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建设和市直文化和旅游系统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统计和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8-3227292
(二)公共服务科(挂艺术科牌子)
职责: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的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所属艺术单位、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艺术评审、展览、展演和非营业性演出等重大艺术活动;负责指导全市各类文艺院团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联系电话:0538-3268067
(三)文化遗产科
职责: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检查、指导全市文物安全工作。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维修、利用、宣传等工作,强化文物督察,协调指导博物馆建设与发展。
联系电话:0538-3211028
(四)规划发展科
职责: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制定全市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旅游形象以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承担红色旅游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等领域科技创新发展。
联系电话:0538-3268076
(五)监督管理科
职责: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假日旅游市场、行业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包括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的创作生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管理全市重大广播影视活动;组织推进全市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监管广播影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对市级广播电视台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市新闻出版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监管全市出版活动,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市报纸、期刊的出版发行管理;负责印刷业的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负责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审核和监管;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记者站的审核和管理。
联系电话:0538-3268066
(六)党建科
职责:负责文旅系统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指导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负责系统各党组织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培训及党员处置、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干部日常管理、评先树优和监督考核等工作。承担对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情况的督查和党建工作考核。承担上级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38-327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