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交通运输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泰安市岱岳区交通运输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0882023-05-20 14:23  95商服网
1、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工作。负责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群团工作。
2、财务审计科
机构职能:
负责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区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决算。承担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收费管理,监督实施行业有关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3、安全科技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机构职能:
拟订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拟订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
牵头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区交通运输政策。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力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交通执法队伍的教育、考核、监督、装备等工作。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负责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规划基建科(挂区铁路和机场建设办公室牌子)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区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计划建议。负责全区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重点项目实施。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承担区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铁路专用线共用以及联运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等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监督协调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实施。负责综合分析、监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参与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机场建设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承担交通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
5、运输管理科(挂公路港航科牌子)
机构职能:
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地方武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交通大数据等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火、防汛抗旱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客运综合运输。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货物运输有关工作。协调全区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负责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以及国际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城市综合枢纽的规划建议,指导城市综合枢纽的建设和运营。负责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协调城市客运工作。
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提出高速公路及普通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建议,协调高速公路有关工作,组织普通国道、省道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农村公路的规划、计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路政管理。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以及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区港口、航道等规划、计划建议,负责重点项目组织实施。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按照规定负责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承担区管内河通航水域航道建设、养护、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区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通航秩序管理、危险品运输监管。组织区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负责船舶船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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