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34532023-05-17 17:41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9445125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应急、议案、建议、提案、保密、安全保卫、综治、外事、新闻宣传和接 待联络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科技与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法制科(信访与信息公开科)  联系电话:(010)69445034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国家赔偿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督查督导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方面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督办;负责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三)规划编制与城市设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规划编制及实施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市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体检评估,负责城市开发边界、生态控制线的细化 落实和维护工作;按规定负责分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报批;负责组织协调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及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以及动态实施评估工作;负责相关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负责城市特色景观风貌塑造和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提升等城市设计工作,组织编制城市设计导则、街道设计导则或城市设计方案,审查重大项目涉及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的规划设计方案;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工作;参与组织无障 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

(四)规划实施科    联系电话:(010)69446684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土地资源和空间资源的统筹实施管理;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年度计划的编制、统计监测;负责组织划定规划实施单元,统筹规划实施的要素配 置,研究制定综合实施方案;负责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入市交易等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和供应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 土地一级开发和收购储备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市政交通科   联系电话:(010)69424142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市政交通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市政交通工程的方案审查及前期调研工作;负责市政交通工程项目选线、选址、项目综合及管线综合等前期统筹和协调管理工作;开展土地入市交易前所涉及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相关规划审查工作。

(六)综合审批科   联系电话:(010)69444830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城乡建设项目方案审查以及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外窗口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规划土地核验科  联系电话:(010)69444351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已核发许可的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和申报竣工前的规划核验(验线和验收)与土地核验相关工作;负责规划实施和土地管理的督察工作;负责推进项目建设以及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方面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工作。

(八)自然资源保护科  联系电话:(010)69449535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开展本区的土地整治工作,组织编制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的监督管理;负责农 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前期工作,组织落实占用耕地建设项目的占补平衡措施;负责土地征收安置补偿的监督管理。

(九)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联系电话:(010)60417995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动态遥感监测;承担土地确权、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土地权属审查;指导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承担土地调查、土地权属管理等方面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的编制和研究。

(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联系电话:(010)69445254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及动态监测等工作;拟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 范工作;负责矿产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负责地质勘查活动、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地质遗迹、矿业遗迹保护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地下水监测 工作。

(十一)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内部控制管理及政府采购等工作;依法组织国土资源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分局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三)纪检办公室

主要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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