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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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人事财务科牌子) |
联系方式:0531-87883937,0531-87889727(财务工作)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县12345转办事项的办理、负责相关人大代表、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国家和省、市、县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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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科(挂救助福利科牌子) |
联系方式:0531-87711819,0531-87883967(救助工作),0531-87711811(养老工作)。 |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承办全县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全县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各镇(街道)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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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挂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管理办公室牌子) |
联系方式:0531-87711812。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承担中共平阴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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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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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平阴县救助站、平阴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
联系方式:0531-87711817 |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承担各类社会救助、慈善信息的统计、发布和政策宣传工作;承担低收入。社会救助等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全县残疾人、困境儿童、孤弃儿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县级生活类救助物资储备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全县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单位开展慈善活动提供服务;承担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推动养老服务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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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婚姻登记管理处 |
联系方式:0531-87711815 |
主要职责:宣传婚姻、收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仅限九个国家公证使用);办理收养登记,出具收养关系证明;撒销收养登记,办理解除收养登记;补发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办理寻找弃婴(弃儿)生父母公告;建立和保管婚姻登记档案、收养登记档案;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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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殡仪馆 |
联系方式:0531-87851175 |
主要职责:宣传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观念,为殡葬惠民政策的落实提供支持和服务;为丧户提供遗体接运、冷藏、守灵、整容、告别、火化及骨灰寄存等殡葬服务;承担青龙山安息园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提供骨灰安葬、安放服务;为丧户提供丧葬用品的服务;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