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3092023-05-10 23:07  95商服网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联系方式:0751-8884511

2、综合规划科
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全市规划管理制度,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统筹市级规划编制立项。组织监测全市重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等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建议。提出市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编制和协调实施城市群和都市圈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起草。研究提出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的政策建议。
联系方式:0751-8891914

3、经济体制改革与法规科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并承担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联系方式:0751-8891726

4、投资科(行政审批科)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核重大投资项目。负责政府投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项目代建工作。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统筹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牵头推动重大项目投融资创新,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联系方式:0751-8730216

5、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科
组织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有关工作。协调市级以上新区总体布局、设立审核和规划实施。牵头推进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协调推进对口帮扶有关工作。统筹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负责全市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有关工作。承担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红三角”经济发展促进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751-8882525

6、农村经济科
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联系方式:0751-8883953

7、产业发展科
组织拟订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统筹实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牵头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推动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研判消费形势,统筹并协调实施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研判内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贸易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
联系方式:0751-8913122

8、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社会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教育领域事业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拟订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和政策。综合研判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及重大问题。提出就业促进和劳动者素质提升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参与人才工作。
联系方式:0751-8883261

9、财金和信用建设协调科
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重大项目。承担重点领域国际合作。承担机关外事和对台合作有关工作。研究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和推动全市金融业发展改革的重大政策,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协调重大项目投融资问题,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统筹全市企业债券发行,按分工承担企业(公司)债券管理工作。参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管理。推进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751-8884071

10、基础设施发展科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综合交通和民航发展重大事项,审核年度综合交通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协调推进民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担研究拟订铁路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推进铁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联系方式:8898155

11、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
组织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拟订推进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协调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等重大问题。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751-8898155

12、价格与收费管理科
承担全市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省价格和收费改革方案,组织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价格听证。牵头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组织拟订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定价机制及政策,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制定和调整市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标准并实施。组织全市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联系方式:0751-8912100

13、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有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全社会节能工作,牵头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统筹协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监察。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联系方式:0751-8884016

14、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联系方式:0751-8881577

15、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方式:0751-8875228

16、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规划全市重大项目布局,统筹谋划储备重大项目,拟订市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市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统筹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订全市重大工程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担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751-8962090

17、综合电力科
组织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协调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监督管理煤炭经营。承担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电力保障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电力投资项目。
联系方式:0751-8884116

18、油气管理科
拟订石油、天然气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依法审核审批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经营。配合做好国家、省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指导监督全市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全市范围内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输气管网投资项目。
联系方式:0751-8110118

19、粮食和物资调控科(军粮供应办公室)
组织研究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及其他重大问题,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加工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粮食和物资监测预警、应急保障等政策措施和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产销合作。承担军粮供应管理和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的统计、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市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指导统筹重要商品的市内储备,制定粮食、化肥等重要物资储备的总量计划。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
联系方式:0751-8891900

20、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统筹市级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食和救灾物资、化肥、食盐、药品、冻猪肉和食糖等重要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市县储备粮食和储备物资管理。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对储备粮食和储备物资的数量、质量、卫生、储存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指导监督有关技术规范的执行、改造和创新。负责粮食质检体系建设。
联系方式:0751-888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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