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22852023-05-10 01:03  95商服网

(一)人事秘书股。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开展;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文书档案、财务等机关管理工作;承担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行政机构及属下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直属行政机构和属下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党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和干部因私出国(境)探亲的政治审查。

联系方式:0754-83839711

(二)综合信息股。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化建设;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和新闻宣传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应诉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调研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案件答复意见的审核把关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性统计和分析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平台、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收集、综合、整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等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联系方式:0754-83827740

(三)就业促进股。拟订本区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分解上级下达的就业任务并监督实施,拟订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和办法,指导基层就业服务基础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计划;牵头拟订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贯彻执行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的实施办法;负责招用工相关工作;承办政策性人员(职工)安置工作;负责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的初审上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和解除(终止)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合同书管理工作;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潮阳就业和境外在潮阳区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及咨询、培训业务的管理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拟订优秀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相关审核工作;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国有(集体)企业特困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生活优待的审核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613068

(四)培训教育股。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职业技能竞赛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承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812315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专项人事计划的编制、协调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任、转任有关业务;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公开招录(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负责政策性人员安置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统计工作;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的呈报、任免工作和由区政府任免的领导人员的呈报、任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综合管理本区奖励表彰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竞聘上岗和解聘辞聘等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616931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职称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各类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调整、参与、指导评审工作;负责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及核发证书工作;承办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的考试工作及考前培训指导;负责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的推荐工作和高级科技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限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引进、培养、管理及推荐遴选工作;负责来本区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工作;承担国(境)外机构在本区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600079

(七)工资福利股

贯彻落实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综合管理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龄以及干部退休退职工作;承担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退休、退职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种类的设置、资格条件的审核、聘任及工资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有关工作及工资电脑化管理工作;处理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和福利费的掌管使用以及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等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统计及工资水平调查工作;承担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以及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842759

(八)社会保险股。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参与指导协调养老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协助拟订本区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参与监督实施;拟订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和措施;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工作;承担审核政策性提前退休有关工作;审核参加本区养老保险统筹单位人员退休;审核参加本区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和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参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金要情的收集、综合报送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有关综合性信息的报送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统计工作;审核区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指导企业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汇总工作;审核区属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贯彻执行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并牵头拟订具体的实施意见;协助拟订本区失业保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联系方式:0754-83812709

(九)执法大队。执行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监督基层劳资纠纷调处工作和日常巡查工作;组织、协调查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劳动、人事突发事件;审查企业自行制订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负责劳动年审和信访协调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实施行政执法;依法受理举报投诉。

联系方式:0754-83845762

(十)仲裁调解管理股(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工伤保险股)。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受理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负责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组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并牵头拟订具体的实施意见;协助拟订本区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有关申报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联系方式:0754-8360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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