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等有关工作。
(二)承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设置及管理等工作。
(三)承担全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有关工作;开展“12348”法律咨询舆情分析工作。
(四)承担律师辩护、律师代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事务办理的指引服务工作。
(五)承担法律援助资金使用的辅助工作。
(六)承担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 姜孟莹
办公电话:0531-7587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