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5559912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政务信息、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财务、资产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指导区属企业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国民经济综合科(挂能源发展与节约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0531-85559914
分析研究全区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区促进经济增长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相关具体工作;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参与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协调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政策落实;承担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落实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推进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的筛选、上报工作。负责调度督导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进展情况。
对接国家、省、市重点区域战略,负责研究提出全区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综合平衡各重点区域发展规划,提出重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集群发展、项目布局、发展资金的政策建议。负责调度分析全区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区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运行调节政策建议,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落实相关标准。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指导全区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能源相关政策。负责能源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区外以及境外能源开发利用。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3.社会发展科(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价格管理科牌子)
联系电话:0531-85559991
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起草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充分利用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工作。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及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物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调整全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区价格认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界定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街道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忠县对口单位规划、计划和措施,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区扶贫协作湘西州凤凰县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具体工作。
4.产业经济科(挂服务业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0531-85559905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统筹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项目的布局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能力平台建设的申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粮食有关工作的安排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调度分析服务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服务业综合发展绩效考核工作;配合了解掌握全区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服务业人才及培训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服务业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推动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组织实施服务业载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牵头负责总部企业认定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经济动员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关于经济动员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承担区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物资、商品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5.投资和重点项目科
联系电话:0531-85971970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引导民间投资、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按分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承担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负责争取进入国家、省、市重点序列项目的汇总转报和国家、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调度;协调解决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问题。
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1.区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1-85559981
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有关政策的解读工作。承担全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筛选、上报及推进服务。负责全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服务。承担培植新动能、全区产业优化升级等工作。完成区发展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区价格认定中心
联系电话:0531-85872730
接受本行政区域内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及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提出的各类涉案财务价格认定业务;组织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及以涉税为重点的涉行政事项价格认定业务;完成区发展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