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9912023-05-05 11:23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66589855)

城乡建设科

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全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征收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利用和城市雕塑建设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燃气、供热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12319)

建筑业管理科(挂人防建设管理科牌子)

负责推进绿色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供热、燃气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负责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组织管理全区人防工程建设;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缴;组织落实和协调推进人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承担区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01500)

住房保障科

负责全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发放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备案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共用设施交付工作,负责住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66589865)

直属单位

济南市长清区区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挂济南市长清区人民防空工程服务中心牌子)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监管范围内受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含文明施工)进行指导服务工作。

(三)参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

(四)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程的设计审核及验收工作。

(五)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监管范围内人防工程建设进行指导服务工作。

(六)负责对人防设施的维护工作进行指导。

(七)负责人防教育、培训工作。

(八)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1-87224267)

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挂济南市长清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牌子)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屋征收、城建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

(三)负责为农村住房建设提供指导服务工作。

(四)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

(五)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性工作。

(六)协调推进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七)负责物业行业指导服务工作。

(八)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1-87224853)

济南市长清区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公用事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定集中供热、燃气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供热、燃气行业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经济适用房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1-8726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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