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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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负责起草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规范性文件。开展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相关法治建设。组织拟订全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政策。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
办公电话:0537-566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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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 |
主要职责: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区级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管理全区文化、旅游、文物专项经费。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文物统计工作。 |
办公电话:0537-5665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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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 |
办公电话:0537-5660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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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全区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指导和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
办公电话:0537-5660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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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
办公电话:0537-5660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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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监测全区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文物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任城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文化和旅游营销活动。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承担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 |
办公电话:0537-5660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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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科(挂区“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牌子) |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监管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星级酒店申报和旅行社、导游的管理工作。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区“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和组织协调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承担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办公电话:0537-5660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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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科 |
主要职责:承担全区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组织对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组织指导全区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工作。承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管工作。承担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制、发行工作。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承担全区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对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承担涉外以及涉港澳台著作权有关事务。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
办公电话:0537-5660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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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影电视科 |
主要职责:负责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承担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 |
办公电话:0537-5660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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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管理科 |
主要职责:专职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本部门、本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等。 |
办公电话:0537-5660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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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与博物馆科 |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审核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依法负责全区博物馆设立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区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区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调拨、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 代表国家文物进出境监管机构鉴定流通文物、进出境文物、刑事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交换和征调,负责全区文物出入境展览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区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安全工作。负责全区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管理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组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区级以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统筹指导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指导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考古遗址公园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区域内国家和省、市、区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管理在任城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指导、检查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验收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报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 |
办公电话:0537-5661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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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科(挂人事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部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行业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
办公电话:0537-5660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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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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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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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文化馆 |
主要职责: 一、1.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举办各类艺术展览、展演活动。 二、组织、辅导、培训全区各镇、办、文化站、社区学校等部门艺术人オ队伍,提升业余文艺团队的艺术水准,组建业余艺术团。 三、繁荣文艺创作,抓创作、出精品。 四、挖掘、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资料。 |
办公电话:0537-5668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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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路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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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文物所 |
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二、实施全区文物工作规划和计划,并提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规划编制、修缮等咨询服务工作。 四、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工作,负责文物的展览、维修和开发利用,开展文物宣传、普查和科学研究工作。 五、协助上级部门进行文物考古发掘工作。 六、负责完成上级文物部门下达的基础档案编制任务,根据有关要求和标准编制文物基础档案。 七、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2313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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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三号原任城区政府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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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图书馆 |
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图书资料典藏、流通、馆际互借工作;负责借书证的办理、收缴、验证、退证和补证工作;负责书库管理、新书展览和图书推荐工作;组织开展各种阅读活动;负责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
办公电话:0537-566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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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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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
主要职责: 一、公益电影放映管理。 二、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三、文化宣传、文化交流、文艺活动组织 四、相关文化产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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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237-2316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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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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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任城大队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全区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受理对文化旅游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和侵权盗版行为;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区性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五、负责全区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文化旅游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 七、承担全区“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八、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6768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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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北路32号任城区疾控中心大楼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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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运河剧院 |
主要职责: 一、繁荣市区文化艺术舞台,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 二、丰富市区城乡人民的文化生活,满足全市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 三、创作、排演优秀的歌舞、曲艺、戏曲艺术作品; 四、挖掘、收集、整理、保护、交流、传播和继承文化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致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艺术精品; 五、为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各部门的宣传提供策划、创作、演出和设备服务; 六、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2369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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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1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