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办公电话:0766-8923303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建设、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二)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办公电话:0766-8923319
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国家、省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组织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办公电话:0766-8923097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农村金融管理。承担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承担农业重点项目申报、管理和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监督与审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农业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本部门分管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业补贴政策执行。
(四)乡村产业发展科。办公电话:0766-8923309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协调有关试点、示范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农业企业境外投资、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会展、洽谈会、论坛等活动。
(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办公电话:0766-8923305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众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工作。
(六)扶贫规划科。办公电话:0766-8923538
牵头起草扶贫开发方案。牵头拟订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贫困对象及扶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扶贫开发宣传和扶贫信息等工作。负责指导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统筹协调组织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
(七)扶贫开发指导与老区建设科。办公电话:0766-8923869
指导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统筹推进产业扶贫工作。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监督与审计工作。拟订老区建设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推动老区建设。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信息科。办公电话:0766-8923253
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重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及预警等相关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
(九)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办公电话:0766-8923326
拟订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肥料安全使用、质量监测等监管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蚕种和食用菌。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畜牧业管理科。办公电话:0766-8988721
拟订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养殖,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种畜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承担执业兽医、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动物卫生风险管理、动物疫病风险预警管理。组织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
(十一)渔业管理科。办公电话:0766-8923321
拟订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指导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拟订组织实施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划定、建设和管理。负责渔业船舶、船员管理及船用产品检验。
(十二)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管理科。办公电话:0766-8923251
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安全作业。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三)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科。办公电话:0766-8923252
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宅基地违法用地)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协调跨市、县行政区域农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受理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组织编制、检查和督促实施农业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承担农业突发事件预警评估、风险排查、应急演练、协调处置工作。牵头组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协调组织农业应急物资、资金保障。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县(市、区)农业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科技教育与植保植检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0766-8923096
拟订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协调农作物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送审、引进、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承担全市农药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疫情监测、防控和监督检查。负责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工作,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和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五)人事科。办公电话:0766-8923092
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鉴定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