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消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人:杨涛,联系电话:0536-4396458)。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工作;负责中心党建工作;配合做好全市人防国有资产及国有战备资产管理,承担人防战备资源统计工作。
(二)人防工程服务科(负责人:唐建军,联系电话:0536-4396458)。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以及人防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将人防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验收,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查、工程资料准备等提供技术支撑,参与人防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承担公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指导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单位的维护管理工作;为落实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措施、人员掩蔽疏散及物资储备提供保障;根据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工作,开展利用人防工程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公益服务;承担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日常巡查工作,对不履行人防建设义务的民用建设项目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协助税务部门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承担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督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人防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市级重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项目的综合协调、保障工作。
(三)通信保障科(负责人:高群,联系电话:0536-4396458)。承担人防指挥体系信息化保障工作;承担战备通信值班执勤及演练保障工作;承担市区群众防空防灾救援及演练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依法组织开展防空防灾警报试鸣;为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通信服务,战时保障防空袭斗争的通信联络,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参与市级人防基本指挥所的勘察定点、建设管理以及运营维护工作;承担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增强城市居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技能水平。
(四)消防工程服务科(负责人:李晓林,联系电话:0536-4396458)。协助做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协助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负责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负责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对从事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的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安丘市房地产发展服务中心
(一)综合科(挂党群工作科牌子)(负责人:董国强,联系电话:0536-4223235)。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工作;负责中心党建工作。
(二)信息服务科(负责人:孙晓梅,联系电话:0536-4189095)。承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房产信息核查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运行数据分析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中心业务系统维护和安全建设相关工作。
(三)住房保障科(负责人:孟凡利,联系电话:0536-4189095)。承担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登记备案工作;承担城镇公租房筹集分配指导服务工作;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落实工作;承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具体工作。
(四)房地产市场服务科(负责人:周长青,联系电话:0536-4189388)。参与开展房产交易市场调研,参与指导房产交易行为;承担全市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存量房网签备案工作;承担全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承担全市房产测绘成果备案工作。
(五)物业服务科(负责人:刘玉波,联系电话:0536-4189093、4189096)。负责为物业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考核提供指导服务;协助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指导街道(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委会)抓好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其依法开展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前期物业项目招投标制度的落实工作;负责指导物业承接查验活动;指导开发企业按规划要求配置、交付物业用房;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退出小区管理双向选择工作;承担全市物业管理项目达标考评和创优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工作;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老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六)维修资金科(负责人:杨维杰,联系电话:0536-4189389、4189106)。承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具体工作。
(七)中介服务科(负责人:耿利群,联系电话:0536-4189388)。承担全市房地产经纪、咨询和价格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登记备案工作,为其依法规范化经营提供指导服务。
(八)征收补偿科(负责人:房贤志,联系电话:0536-4189108)。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组织开展房屋调查摸底工作;参与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体承担组织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工作。
安丘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机构
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人:游录金,联系电话:0536-4368001)。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等工作;负责中心党建工作。
(二)业务一科(负责人:刁玉杰,联系电话:0536-5036125)。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并承担网格区域内限额以上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性工作。
(三)业务二科(负责人:季现连,联系电话:0536-503612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并承担网格区域内限额以上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性工作。
(四)业务三科(负责人:王海鹏,联系电话:0536-5036126)。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并承担网格区域内限额以上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性工作。
(五)检测服务科(负责人:李重阳,联系电话:0536-4187033)。承担指导服务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技术性工作,对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六)总工办(负责人:殷淑艳,联系电话:0536-4372505)。协助做好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的受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负责质量安全业务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