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交通运输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安丘市交通运输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7652023-04-24 11:09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负责人:王友田,联系电话:0536-4396050)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宣传、政府信息、档案、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来人接待、值班安排、车辆管理、文件印发、印章管理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外联络、上请下达、内外协调等工作。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牵头拟订全市交通运输政策。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拟订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 组织行业科技开发, 推动技术进步。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和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审批、社会保险、户口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挂法规科牌子)

(负责人:李晓丽,联系电话:0536-6205976)

监督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费政策和办法。负责编制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承担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 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负责行业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法制培训工作;负责审查和管理本部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等事项;负责信访、稳定、建议提案和潍坊政务服务热线办理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三)安全监督科

(负责人:张术宝,联系电话:0536-6035330)

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

    (四)工程规划科(挂建设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王峰,联系电话:0536-4396082)

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民用航空发展的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临空经济区的规划;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全市公路的布局规划。负责辖区内国家铁路的协调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建设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承担交通工程设计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地方铁路、机场重点项目实施。负责机场的净空管理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组织国道、省道、县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指导监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路政管理工作。加强本行业事中事后监管。

   (五)运输管理科(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倪培治,联系电话:0536-4222224)

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客运综合运输。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协调全市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铁路专用线共用工作以及联运等工作。负责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负责道路、水路、民用航空客货运输市场监管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综合枢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负责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指导城市客运工作。负责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运营管理。负责全市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渔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申报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市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加强本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安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一)为全市公路行业政策标准及规划拟订、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负责国、省、县道路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养护工作,参与全市境内国省道路新建改建工程。

(三)参与国省道公路工程预算审核变更资金审批、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及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四)参与公路安全生产和道路应急保障有关工作。

(五)承担全市公路技术政策、科技创新、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为全市路网运行状况监测提供技术支持。

(六)对负责事项加强巡查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环保等工作,对发现的违法事项及时移交。

(七)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安丘市交通工程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协助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计划、标准以及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

(二)协助拟订全市民用航空发展的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和机场建设的相关制度。

(三)协助做好全市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及临空经济区的布局规划。

(四)协助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机场等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五)为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用机场等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交通工程设计审批、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建设市场监管等工作。

(六)为铁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民用机场等重点工程的建设推进做好工作协调与服务,参与重点工程建成后相关问题的协调与处理工作。

(七)协助做好市域内机场的净空管理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

(八)参与指导全市水路、地方铁路、民用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九)参与指导铁路道口的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十)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安丘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安丘市建设路57号

主要职责:

(一)承担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的贯彻宣传工作。

(二)参与制订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计划,承担道路运输有关业务的统计工作。

(三)做好客车、城市公交车、城乡公交车、出租车运营的服务工作,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

(四)承担客货运输线路、营运车辆、客货站场等服务工作。

(五)协助做好与道路运输有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工作。

(六)做好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任务的相关服务工作。

(七)承担道路运输年度审验服务工作,承担道路运输统一单证、票据、印制、发放等事务服务工作。

(八)协助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协助做好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渔船的检验工作。

(十)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安丘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地址:安丘市兴安街道小石泉村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负责实施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二)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由县级承担的道路运政、公路路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相关行政执法职责,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

(三)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安丘市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安丘市建设路57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邮政快递业、物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参与拟订邮政快递业、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邮政快递业、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二)协助做好辖区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工作。

(三)协助做好邮政快递、物流行业相关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

(四)研究分析物流业发展的相关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物流项目的申报等工作。

(五)协助开展邮政快递、物流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做好行业信息统计调查和市场分析等相关工作。

(六)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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