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安丘市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刘强明,
联系电话:0536-4215148,4215158,
办公地址:新安南路70号安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承担组织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组织、指派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协助做好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与评估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交流。负责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设立及运行管理工作。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