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职责介绍 |
(电话:020-87923520) |
1.协助区联社领导协调和处理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草拟重要文件;负责区联社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协调机关内部各科室的工作关系,组织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访、议案、提案、政务信息、通讯报道和编志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法治、普法宣传工作;负责爱国卫生、机关行政事务、房产管理、后勤工作。 2.负责本社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的资格审查及有关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区联社机关干部人事、培训、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人事人才工资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出国(境)管理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系统人事人才工作,指导协调所属企业劳动用工、交流、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任用、奖惩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负责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调查研究、拟订监事会规章制度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社有资产资金使用和本级社有企业资产运营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事选举、增(替)补等工作;依法对本单位及所属各企业进行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系统违反财经纪律和经济违法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处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监事会组织建设、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
业务科(加挂区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 |
1.负责指导本系统为农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总结和推广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经验;负责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规范经营、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储备、调拨和供应工作;指导推动系统农资供应、农技服务、庄稼医院建设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指导系统宣传贯彻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开展城乡社区社会服务工作,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建设。 2.负责指导、检查系统所属单位的治安保卫、安全生产、安全防火、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系统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所经营的商品储存、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系统内再生资源回收站、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指导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负责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3.负责实施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展规划与实施办法;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和标准,以及有关产业政策和管理规定;承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负责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和查处再生资源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
财会统计科 (电话:020-87923540) |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信贷的法规、制度,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国拨专项资金、合作基金和社有流动资金;负责本系统的财务分析、财务报表汇总上报;组织系统内的资金调剂;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所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负责社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社有物业资产运营管理、升级改造;负责市场分析和预测,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统计工作,汇总上报统计报表,进行统计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