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财务审计科、政策研究室牌子)。
负责人姓名:高鑫,
联系电话:0536-3235939
负责文电、信息宣传、会务、机要、财务、审计、扶贫、安全保卫、接待、后勤保障、招商引资、安全检查和维护稳定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牵头负责全市系统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承担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科(挂人事科牌子)。
负责人姓名:王明华,
联系电话:0536-3220056
承担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制订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负责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生活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管理、党内表彰、主题教育、党内关怀帮扶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党风廉政、纪检督查等工作。负责自然资 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国际合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科(挂网络信息与档案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姓名:田春雨,
联系电话:0536-3082718
组织起草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信息保密及内、外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负责计算机设备和网络及设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网络安全通畅运行,全力推进电子政务系统的应用与发展,做好维护与备份工作;负责制定信息化工作应用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对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制定网络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并实施,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四)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
负责人姓名:王立波,
联系电话:0536-3082619
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负责组织沟通联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
(五)权益保护和开发利用科
负责人姓名:杨玉身,
联系电话:0536-3082617
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全市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 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全市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
(六)国土空间规划科(挂工程科、规划用地科牌子)
负责人姓名:王涛,
联系电话:0536-3318675
组织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报批和实施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 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全市村镇规划业务指导工作,组织相关评审和审查报批。负责全市城市设计管理政策的研究、标准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审核及相关修编、调整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全市重点地区、主要景观道路范围内的城市设计方案。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规划区内建筑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承担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物、构筑物亮化设计方案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优秀建筑相关的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及保护监督工作,承担建筑工程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等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市政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市政道路规划有关方案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市政道路规划和坐标管理,负责综合协调各类市政管线工程,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承担市政管线规划方案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市政工程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成果应用,负责划定城市道路红线、河道蓝线,承担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大型广告牌的相关规划方案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政府指令性测绘任务的落实和督查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负责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市规划设计资质管理、市场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负责提出规划区内开发拍卖地块规划条件,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负责受理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核定建设用地位置、界限,负责中心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公共绿地规划和单位院落规划的管理工作。
(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负责人姓名:郭华,
联系电话:0536-3082716
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负责人姓名:宋乐营,
联系电话:0536-3082627
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侯变化相关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防治、检疫工作。
(九)矿产资源和地质勘查科
负责人姓名:杨学强,
联系电话:0536-3092590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登记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矿业权市场,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等工作,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全市地质 勘查工作标准、规程并组织实施。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耕地保护监督科
负责人姓名:张兆亮,
联系电话:0536-3092593
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十一)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挂自然保护地和野 生动植物管理保护科牌子)
负责人姓名:陈进,
联系电话:0536-3265137
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与管理。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林地、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和抵押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全市果品除外的 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林地、草原(地)、湿地与耕地保护政策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 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提出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新建、调整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及疫病防控。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二)国土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科
负责人姓名:庄元,
联系电话:0536-3318661
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县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下属事业单位名称及职责:
(一)青州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负责人:赵金华,
联系电话:0536-3318663
1.承担全市国土空间、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编制研究和课题调研工作。
2.承担设计项目招标组织工作。
3.承担优秀设计单位库和专家库的建立及更新。
4.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及设计成果评优、报奖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及更新。
5.承担编制成果技术审查和复核。
6.承担重大基础设施、交通工程、市政道路管线等项目的选址研究和技术审查。
7.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青州市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负责人:曾军,
联系电话:0536-3235939
1.承担全市矿产资源调查、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勘查的业务基础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地质遗迹保护相关政策。
3.执行批准的地质公园总体规划。
4.组织地质公园遗迹保护项目的立项和验收业务基础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
5.负责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业务基础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
6.组织地学知识科普培训工作。
7.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青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人:张英,
联系电话:0536-3235939
1.承担市级土地要素储备、交易和开发利用政策研究并提供相关服务。
2.负责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土地规划设计等土地利用工程的实施及技术服务工作。
3.加强国际间土地整理的信息交流,开展国内、国际土地整理的研讨会、讲座,并培训、培养土地整理方面的人才。
4.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青州市林业发展中心
负责人:张森森,
联系电话:0536-3265137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监督指导工作。
4.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指导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
8.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0.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1.组织、指导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培训和外事工作。
1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青州市杨集林场
负责人:闫金亮
联系电话:0536-3265137
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制定的各项条例,贯彻执行国有林场发展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共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 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抓好森林抚育更新、封山育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生态公益林管理等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青州市驼山林场
负责人:刘月义,
联系电话:0536-3265137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森林和林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有林场发展规划、年度林业发展计划;抓好森林抚育更新、封山育林、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生态公益林管理等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配合调处林地林木权属纠纷,配合查处破坏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动植物资源普查监测、林业资源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府所
负责人:张绪苓
联系电话:0536-3891909
1.在辖区内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的管理职能。
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益都所
负责人:于洪丽
联系电话:0536-3823218
1.在辖区内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的管理职能。
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门山所
负责人:罗卫国
联系电话:0536-3235939
1.在辖区内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的管理职能。
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楼所
负责人:房卫
联系电话:0536-7103169
1.在辖区内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的管理职能。
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谭坊所
负责人:王曙光
联系电话:0536-3235939
1.在辖区内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的管理职能。
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邵庄所
负责人:刘恒波
联系电话:0536-3852786
1.在辖区内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的管理职能。
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何官所
负责人:李凯
联系电话:0536-3571365
1.在辖区内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的管理职能。
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柳所
负责人:杜方胜
联系电话:0536-3593377
1.在辖区内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的管理职能。
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所
负责人:李友宽
联系电话:0536-3822286
1.在辖区内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的管理职能。
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夏所
负责人:潘洪稳
联系电话:0536-3514918
1.在辖区内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的管理职能。
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弥河所
负责人:王帅
联系电话:0536-3092180
1.在辖区内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的管理职能。
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坟所
负责人:毕延旺
联系电话:0536-3732116
1.在辖区内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的管理职能。
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庙子所
负责人:潘月强
联系电话:无
1.在辖区内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的管理职能。
2.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