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坊子区凤凰大街75号
联系电话: 0536-7661584
分工职责:
(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规划财务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宣传、年鉴史志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指导民政标准化建设。负责协调推进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分配管理民政事业资金和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2、机构简称: 社会救助科
办公地址: 坊子区凤凰大街75号
联系电话: 0536-7665298
分工职责:
社会救助科。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和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办中央和省、市、区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的相关政策。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以及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3、机构简称: 社会事务科(挂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牌子)
办公地址: 坊子区凤凰大街75号
联系电话: 0536-7519909
分工职责:
社会事务科(挂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牌子)。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收养登记、居民(含涉外、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公益性公墓(灵堂)建设的审核申报,承办经营性公墓和等级殡仪馆的申报。配合做好福利彩票管理、销售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办事处驻地迁移的审报工作。承办与相邻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