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审计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潍坊市奎文区审计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11712023-04-20 12:42  95商服网
1、机构简称: 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4919号
联系电话: 0536-8239923
分工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稳定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调研、信息化、统计、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经费、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2、机构简称: 审计业务科
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4919号
联系电话: 0536-8239923
分工职责:
负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市、区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起草审计报告。起草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起草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组织开展税收征管等审计。负责组织审计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群团组织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和相关资金。负责组织审计区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负责组织审计区投资和以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负责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街道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审计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审计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区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负责拟定全区审计业务电子数据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组织对区管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3、机构简称: 法制审理科
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4919号
联系电话: 0536-8239923
分工职责:
负责起草审计规范性文件。审理审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对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审计结论,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
4、机构简称: 奎文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
联系电话: 0536-8239923
分工职责:
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交办事项的审计服务保障工作;
(二)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区管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审计服务保障工作;
(三)对区审计局承担的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市区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提供审计服务和支持保障。
(四)完成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机构简称: 奎文区政府性投资审计中心
办公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
联系电话: 0536-8239923
分工职责:
区政府性投资审计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为区审计局组织的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提供保障服务。
(二)负责为区审计局组织的国家重大投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监督提供保障服务。
(三)负责为区审计局组织的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提供保障服务。
(四)负责为区审计局组织的投资审计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等提供保障服务。
(五)完成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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