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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印章、机要、保密、档案、机关卫生、值班、安全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文明单位创建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宣传、法治建设、普法教育、法律援助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文明单位创建等综合性文字材料工作。办学章程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管理工作。推进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协调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协调指导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工作时间:
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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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局(委)机关和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教育和体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教育和体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县出国留学、来华留学、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对外汉语项目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教师和体育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支教教师选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师在我县培训工作。
工作时间:
基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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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办园行为。指导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编制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工作时间:
体育卫生与艺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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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军训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拟定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体育产业发展规划。
工作时间:
财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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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职责: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决算、分配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各学校和局(委)经费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县教育收费管理工作。配合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基金管理。负责报帐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工作时间:
安全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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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职责:
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学校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工作时间:
监察审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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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职责:
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工作、执纪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推销教辅、乱收费、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向校外培训机构或外地学校介绍生源等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和案件(含举报件、领导批示件、转办件)的查处;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财务、基建、离任审计。
工作时间:
东明县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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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职责:
(一)参与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工作。(二)牵头组织、协调教育系统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三)承担民办与成人教育发展的事务性工作。(四)承担全县招生考试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事务性工作。(五)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协调社会捐资助学工作。(六)承担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作工;承担教材教学资料和教育图书报刊征订工作。(七)承担教育系统固定资产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八)承担学前教育发展的事务性工作。(九)承担教育系统信访维稳的事务性工作。(十)承担教育机构教育质量测评工作。(十一)负责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局机的各类挡案及有关资料,开展各类档案的利用工作。(十二)完成县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时间:
东明县教育教学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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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职责:
(一)承担教育规划、教育管理改革、教育教学理论、教育评价等研究工作。(二)承担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教育教学成果培育、转化与推广工作。(三)开展教学业务指导工作。(四)开展教育咨询服务。(五)承担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监测服务工作。
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