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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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是:(一)承担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的相关经办服务工作。(二)承担辖区内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人员增减、保险关系转移等工作。(三)研究提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的建议。(四)承担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的风险防控及管理、审核、拨付具体经办服务工作。(五)承担审核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条件、计发待遇工作。(六)承担对参保单位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待遇支付标准进行稽核检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七)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八)承担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社保卡的发行管理工作;承担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及参保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工作。(九)提供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办理相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十)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材料的受理以及鉴定结果的反馈工作。(十一)承担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十二)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二、 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设11个内设机构:(一)综合股。组织协调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办、信访、后勤服务、政策调研、宣传信息及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参与社保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利用工作。(二)社保登记股。承担参保单位及人员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登记和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承担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动、信息变更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开具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证明;承担管理相关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告知个人权益记录情况等具体工作。(三)基金结算股(挂统计股牌子)。承担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与实施、基金的划拨和支付、基金的收支结算、账户管理工作;承担编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报表,并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承担按国家规定运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基金保值增值;负责职业年金收取、管理、归集和保值增值工作;承担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统计报表的填报、汇总及测算分析工作。(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挂职业年金股牌子)。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调整和发放及职业年金待遇核发工作;承担对参保单位职业年金催缴、征缴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保险缴费信息查询服务。(五)企业养老保险股。承担对企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基数核定工作;承担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调整和发放工作;承担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死亡后社会保险相关待遇的核定、发放工作;承担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信息维护工作;承担转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承担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保险缴费信息查询服务。(六)居民养老保险股。承担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调整、发放和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承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退保、终保、转移接续以及丧葬费发放工作;承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牵头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承担为参保居民提供相关保险缴费信息查询服务工作。(七)失业保险股。承担对企业单位失业保险费基数核定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发放工作;承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的职业培训、申领补贴材料的初审工作;承担失业保险惠企惠民政策的落实、检查工作;承担失业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的落实工作。(八)工伤保险股。承担对企业单位工伤保险费基数核定工作;承担工伤预防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工伤待遇的核定及调整发放;承担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资格确认工作;参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核定及浮动工作;承担工伤职工待遇先行支付资格确认工作;参与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核定和管理。(九)劳动能力鉴定股。协助上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材料的受理、审查、报送工作;协助组织劳动能力鉴定;承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反馈工作。(十)稽核风控股。承担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风险防控、稽核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全县参保单位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稽核检查;承担受理参保缴费方面的举报、投诉;协助对相关保险经办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协助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十一)社保信息股。承担社保信息化建设、网络建设、系统操作权限管理工作;承担社保卡申领、挂失及制作工作;承担社保信息调取、统计分析等工作,协助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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