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14382023-04-19 16:59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5268909 科室负责人 袁杰
科室职能 1.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 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3. 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科室名称 党建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2705337 科室负责人 林建波
科室职能 1.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的建设、群团工作;
2.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3. 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科室名称 财务科 办公电话 0535-2705328 科室负责人 于巧玲
科室职能 1. 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 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
3. 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
4. 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5. 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 政策法规和行政监察科 办公电话 0535-2705312 科室负责人 张宁
科室职能 1. 组织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2. 组织研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3. 牵头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4. 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
5. 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6.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指导、监督镇(街、区)行政执法工作;
7.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信访事项、跨区域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
8. 牵头中央及省、烟台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落实。
科室名称 自然资源调查和开发利用科 办公电话 0535-2705318 科室负责人 李志强
科室职能 1. 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
2. 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 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4. 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5. 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6.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7.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8. 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9.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10.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11. 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12.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13. 管理监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
14. 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5. 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
16. 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17. 负责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18.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19. 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0. 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1. 拟订全市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22. 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烟台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23. 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24. 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 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监测科 办公电话 0535-2705325 科室负责人 林瑞庆
科室职能 1. 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2. 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研究;
3. 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
5. 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6. 负责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7.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8. 组织拟订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
9. 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探矿权和釆矿权权属纠纷;
10. 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工作;
11. 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12. 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
13. 承担矿产资源开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4. 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相关工作;
15. 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6. 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7. 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科室名称 国土空间生态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5-2705331 科室负责人 李盼盼
科室职能 1. 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
2. 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
3. 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
4. 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
5. 指导、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
6. 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7. 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8.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9. 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10. 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11. 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2. 承担全市林地征用、占用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
13. 承担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14. 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
15. 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
16. 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
17. 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
18. 承担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19.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20. 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
21. 组织实施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22. 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
23. 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4. 承担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5. 组织编制全市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6. 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27. 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28. 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29. 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科室名称 规划管理监督科 办公电话 0535-2705327 科室负责人 纪涛
科室职能 1. 组织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
2.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3. 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烟台市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
4. 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
5. 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6. 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7. 贯彻落实城市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重点区域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管理工作;
8. 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9. 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论证与选址工作,指导市区规划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作;
10. 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11. 负责市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方案评审与呈批工作;
12. 指导市区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的调整工作;
13. 负责组织市区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负责市区重点项目规划事项的调度工作;
14. 负责市区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呈批工作;
15. 负责市区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市区市政交通以及地下空间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
16. 负责规划信息管理工作;
17. 参与市区市政工程规划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
18. 牵头组织拟订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和规范;
19. 负责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设计实施评估工作;
20. 制订村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村镇规划设计政策、标准和规范;
21. 负责村镇风貌规划设计的管理工作;
22. 指导镇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23. 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24. 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等规划管理工作;
25. 参与村镇规划工作执法和检查;
26. 指导全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
科室名称 自然资源确权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5-2705339 科室负责人 高莲英
科室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
2.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
3. 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 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5. 负责上级确定的重点自然资源、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等专项登记工作。
科室名称 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5-2705320 科室负责人 孙玉
科室职能 1. 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2. 组织 管理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
3. 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
4. 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
5. 拟订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
6. 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
7. 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
8. 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9. 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
10. 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
11. 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12. 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5-2705331 科室负责人 李盼盼
科室职能 负责统筹协调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 栖霞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 0535-2705323 负责人 柳尧春
办公地址 栖霞市锦绣路1号
单位职能 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和妨碍公务案件等。
单位名称 栖霞市森林资源监测保护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5-2705326 负责人 张国富
办公地址 栖霞市锦绣路1号
单位职能 承担全市林业发展、植树造林、森林防灭火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森林、草原、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承担森林资源核算和生态价值评估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林草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审定和林木种苗木本花卉质量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林业科技项目申报服务、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等技术指导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 栖霞市土地资源储备和利用中心 办公电话 0535-2705313 负责人 徐辉
办公地址 栖霞市锦绣路1号
单位职能 承担土地资源储备和利用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储备、出让以及储备地维护管理等服务工作;为征用、收购、收回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工作提供服务。承担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成果的管理、利用等工作。
单位名称 栖霞市地理信息中心 办公电话 0535-2705322 负责人 丁志政
办公地址 栖霞市锦绣路1号
单位职能 承担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量和其它重大项目测绘工作;承担基础测绘资料、设施及成果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大地测量控制系统和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数据的采集、统计、应用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 栖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电话 0535-5262839 负责人 衣龙文
办公地址 栖霞市凤翔路298号
单位职能 承担辖区内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日常管理、信息查询等工作。承担不动产权籍调查服务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 栖霞市规划编研中心 办公电话 0535-2723712 负责人 王丽
办公地址 栖霞市锦绣路1号
单位职能 承担城市化发展战略、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及重大规划项目可行性的前期研究,参与区域性规划、村镇规划、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景观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筑方案设计、组织及研究工作。承担规划编制的实施、动态跟踪、调整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规划任务编制、规划方案评选、规划编制后期成果评估等服务工作。承担县域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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