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21742023-04-18 13:57  95商服网
1、办公室(挂财务科、督查科牌子)
负责人:曲坚强
办公电话:0535-2809623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应急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拟订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管监督工作。承担专项资金管理、部门预决算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科(挂执法监察科、信访科牌子)
负责人:任永智
办公电话:0535-2809575
机构职能: 组织研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政策措施。牵头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和规划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
3、党建工作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负责人:曲坚强
办公电话:0535-2809551
机构职能: 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考核工作。指导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4、林业改革发展科(挂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战建钢
办公电话:0535-2809560
机构职能: 负责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承担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林地征用、占用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监管工作。承担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和自然遗产、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审核建议并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疫源疫病监测及疫病防控。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挂地质勘查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任永智
办公电话:0535-2809559
机构职能: 负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做好矿业权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调处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工作。执行上级地质勘查规划。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和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6、防灾减灾科(挂安全监管科牌子)
负责人:战建钢
办公电话:0535-2809579
机构职能: 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承担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工作。制定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采空区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废弃矿井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7、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战建钢
办公电话:0535-2809572
机构职能: 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重大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管理。承担生态保护补偿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订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国际合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管理和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8、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挂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行政许可科牌子)
负责人:郝琳
办公电话:0535-2809580
机构职能: 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落实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拟订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衔接。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牵头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改革、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组卷、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9、测绘和地理信息科(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牌子)
负责人:崔兴涛
办公电话:0535-2809576
机构职能: 负责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负责测绘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政策,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指导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效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工作。办理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手续,做好土地供后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相关技术成果应用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
10、规划管理科(挂国土空间规划科、村镇规划科牌子)
负责人:崔兴涛
办公电话:0535-2809585
机构职能: 拟订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和规范,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承担报各级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报批工作。组织编制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海岸带保护利用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控制线。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制度、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重点区域规划、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论证与选址,负责规划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相关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村镇风貌规划设计管理。指导镇乡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等规划管理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工作执法和检查。负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相关工作。负责城市专项规划编制与呈批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政交通及地下空间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工作。负责规划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方案评审与呈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调整工作。负责组织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验线及规划核实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设计。组织拟订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等政策文件、标准和规范。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单元划定、专项规划编制、片区设计方案审定、重大项目研究论证等更新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设计实施评估工作。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11、莱州市规划编研中心
办公电话:0535-2215451
办公地址:莱州市建新东街48号
机构职能: (一)划相关标准和规范; 负责建立国 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 划、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负责建立国 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二)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 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控制线的评价评估及划定工作;   负责组织划 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三)承担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技术研究及编制工作; 负责组 织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   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废 弃工矿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四)负责村庄规划方案编制指导、组织评审及报批; 负责 村镇风貌规划设计指导;   负责审核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 度并提出建议; 负责对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自然 保护地体系(以国家公园为主体)、海岸带保护利用等专项规划 进行技术论证并提出建议。(五) 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拟定、用地预审(初审) 并提 出选址意见; 负责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组织评审、公示   及报批; 负责市政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 划技术审查工作; 负责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技术审 查; 负责实地勘查建设项目规划执行情况;   负责审查历史优秀建 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及方案审查。(六)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电话:0535-2809557
办公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三楼西侧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规章; 拟定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制定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   和工作流程;负责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受理、审核、登簿、 发证、统计和分析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 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莱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办公电话:0535-2809571
办公地址:莱州市文昌路北首建新东街28号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土地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 要求;负责土地供求状况调查研究并提出年度土地储备计   划、土地控制储备计划与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对市政府确定的土地储备控制区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收购、收回;负责将政府没收或优先收购的土地纳入储备库;负责拟定储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测绘档案资料、设施及成果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成果利用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莱州市森林资源监测保护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2270157
办公地址:莱州市建新东街48号
机构职能:  负责森林、草原(地)、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 源调查与监测工作;负责造林(营林)   规划设计、造林项目作业设计编制 及实施工作; 负责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 供技术指导;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防治方案制定及防治技 术指导等工作;   负责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 防止外来林业有害 生物入侵;负责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提供技 术支撑服务;负责古树名木、珍贵树木、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   服务工作;负责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审定和林木种苗、木 本花卉质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服务;负责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 负责林业新 技术、新品种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负责林产品食品安全宣传技 术指导工作;负责为林业、湿地、矿山地质环境修复等生态修复项 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服务;负责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莱州段管理服务   工作及文峰山、道士谷区域林场范围内山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 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