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徐太旗
办公电话: 0535-3355559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协调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
2、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 张朋
办公电话: 0535-3350002
机构职能: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煤矿除外)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 耿朋
办公电话: 0535-3350121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配合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
4、应急救援指挥协调科
负责人: 纪存磊
办公电话: 0535-3350355
机构职能: 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镇街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完善全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牵头拟订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行业领域内区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区级其他行业领域和镇街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承担较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一管理全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震灾调查评估,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较大海洋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建立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定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防灾减灾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5、行政许可科
负责人: 宋肖华
办公电话: 0535-3355161
机构职能: 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区权限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认定。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6、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 刘顺成
办公电话: 0535-3350005
机构职能: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 黄超
办公电话: 0535-3350003
机构职能: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煤矿除外)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按权限负责、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烟台市蓬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办公电话:0535-3356767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对全区安全生产进行依法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为全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9、烟台市蓬莱区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3356577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区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应急指挥、应急信息化有关支持保障工作;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现场救援后勤保障工作;承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服务工作。二、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三、承担国家投资形成的相关应急器材、装备、物资和相关场所以及设施的采购、管理、调度和维护工作;承担应急资源库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四、参与本级政府、部门承担本区各类应急队伍建设管理的协调服务;参与本级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评审评估以及本级政府应急救援演练、比武、培训等工作。五、承担全区范围内森林航空消防工作;承担林火等自然灾害航空预警监测、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承担海岸线及海域监控工作。六、承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七、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评价、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双体系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八、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报告、隐患举报投诉的接收及相关处置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参与向公众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信息咨询的服务工作。九、完成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