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吕林刚
办公电话:0535-4219367
科室职能: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调研、督查督办、安全保卫、政务公开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劳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2、科室名称:管理科
负责人:张金伟
办公电话:0535-4219372
科室职能:
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参与指导和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全区环境标志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关工作;承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负责管理环境标准相关工作;负责调度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分解落实工作;管理重点污染源排放量台帐,考核各镇(街)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及主要污染物削减量;负责检查与总量相关的重点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和运行工作;负责环保“以奖代补”考核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提出有关总量控制对策措施建议;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区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拟订我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法律法规授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法律法规授权的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区域,暂停审批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作;负责审查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负责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备案工作;拟订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企业环境行为认定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区域、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对其环境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境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负责编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指导协调全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拟订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区政府提出建设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建议;监督管理区级自然保护区;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放射源登记和核与辐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负责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三同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和处置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培训、发证与管理。
3、科室名称:宣传法制科
负责人:李强
办公电话:0535-4219378
科室职能: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承担局机关公文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指导环境保护普法工作。
4、科室名称:烟台市牟平环境执法大队
负责人:于建波
办公电话:0535-4219391
科室职能:
经区生态环境分局授权,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监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环境报告制度;负责辖区内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置的监督检查和治理;监督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相关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对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监督检查和治理。
5、科室名称:烟台市牟平区环境监控中心
负责人:于培江
办公电话:0535-4219381
科室职能:
拟订全区环境监测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工作,并做好有关数据整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源、建设工程、限期治理工程、饮用水源地等项目的环境监测工作;承担其他部门委托的监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