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0539-4211662
负责人姓名 杨永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安全、值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2、人事科(挂保健科牌子)
联系方式 0539-4212748
负责人姓名 王艳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县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工作。承担县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规划财务科(挂审计科牌子)
联系方式 0539-4228160
负责人姓名 马爱民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承担健康平邑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拟订卫生健康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工作,承担相关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参与医保政策研究制定,提出医保支付政策建议。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4、党建工作科
联系方式 0539-4268826
负责人姓名 满艳艳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5、政策法规与监督科(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牌子)
联系方式 0539-4990986
负责人姓名 廉丽华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组织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疾病预防控制科(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联系方式 0539-4228157
负责人姓名 张君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7、基层卫生健康科(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牌子)
联系方式 0539-4228157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人口性别比指标完成控制工作和计划生育审核工作。负责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8、医政医管科
联系方式 0539-4228161
负责人姓名 武博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指导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工作。对重大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卫生行业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9、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
联系方式 0539-4228162
负责人姓名 满艳艳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指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10、科技教育与宣传科
联系方式 0539-4268819,4219965
负责人姓名 葛民、刘文杰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舆情监控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1、中西医结合指导科
联系方式 0539-4228161
负责人姓名 武博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有关中医药标准。拟订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12、妇幼健康科
联系方式 0539-4228157
负责人姓名 张君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妇幼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制定全县妇女儿童多发病、常见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妇幼健康服务与生殖健康有关工作。
13、医养健康科(老龄健康科)
联系方式 0539-4211638
负责人姓名 孙敬峰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组织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医养健康服务体系。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负责健康服务和健康旅游有关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4、体制改革科
联系方式 0539-4228162
负责人姓名 满艳艳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平邑县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方式 0539-4228161
负责人姓名 武博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平邑县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县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中医药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律法规。参与推进全县中医药法制建设。参与拟订全县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三)承担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服务工作。承担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技术指导工作。承担中医药相关医改的服务保障工作。推动中医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四)参与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制定医养健康产业招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医养结合调研工作。
(五)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6、平邑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539-4228163
负责人姓名 杨永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整合平邑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平邑县基层卫生健康中心、平邑县人口信息中心、平邑县卫生局信息中心、平邑县卫生局财务结算中心,组建平邑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平邑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牌子。
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承担基层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及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全县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全域卫生创建长效管理经费等专项经费管理的辅助工作。参与医保政策研究制定,提出医保支付政策建议。
(三)承担全域卫生创建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的辅助工作,承担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国家卫生健康政策、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促进行动、生育健康等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县健康科普、卫生健康行业的社会宣传和大型活动新闻宣传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基本药物制度、药物政策、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规定。参与拟订全县药联体政策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全县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协调的辅助工作。承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管理、督导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
(七)承担“健康平邑”战略推进的服务工作和健康城市、健康城镇以及“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八)承担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工作。承担基层卫生政策落实的督促指导工作。
(九)拟定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培训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十)承担系统内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平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 0539-5253626
负责人姓名 高振乾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东城黄金路南保定路西
机构职能
平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邑县皮肤病防治站、平邑县结核病防治所,重新组建平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平邑县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牌子。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疾病预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制定公共卫生政策、规划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承担县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二)承担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工作。研究制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承担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与临床救治网络,重大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向县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承担对基层医疗机构和镇(街道)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担联系协调高层次专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
(五)承担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理论及技术相关临床研究、指导,以及相关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推广等工作。
(六)承担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组织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
(七)承担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八)承担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
(九)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8、平邑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 0539-4211164
负责人姓名 沈洪玲
办公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医疗救治:24小时
办公地址 平邑县莲花山路103号
机构职能
平邑县妇幼保健院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护理、保健等服务,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本院公共卫生服务及辖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与督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