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牛宗津
办公电话:0546-2521062
办公地址:垦利区胜兴路12号财政局大楼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
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贯彻区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区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各部门草拟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参与行政复议,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区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
2、科室名称:预算执行室(挂行财室、经济建设室、社会保障室、 农财室牌子)
负责人:张娜
办公电话:0546-2521313
办公地址:垦利区胜兴路12号财政局大楼
科室职能
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 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部门和 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区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 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 灾害恢复重建。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生 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海洋、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
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对外开放、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 拟订全区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区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引导基金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安排建议。推进科技、教育、文化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执行上级拟订的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以及有关制度。
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级社会保 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区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各级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3、科室名称:预算编制室(挂国库室、政府采购室、政府债务管理室牌子)
负责人:崔铭暄
办公电话:0546-2522334
办公地址:垦利区胜兴路12号财政局大楼
科室职能
研究提出全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全区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编制全区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拟订促进区域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指导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牵头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对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年终财政体制结算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全区和区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考核区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区级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财政国库。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区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执行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区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区级购买服务计划。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等工作,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导镇(街道)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4、科室名称:预算监督室(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室、会计室牌子)
负责人:时学义
办公电话:0546-2562726
办公地址:垦利区胜兴路12号财政局大楼
科室职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海域使用金、土地出让金核算、异地耕地占补平衡资金及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
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委派相关企业领导人员。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和人才工作。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负责拟订区财政局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草拟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审核监督。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实施以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负责草拟所监管企业合并、合资等重组方案,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承担接收区直相关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有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审议董事会年度报告。牵头履行多元化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负责制定、修改所监管企业章程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全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草拟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负责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对外合作发展。负责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草拟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对企业财务状况实施监督。承办所监管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草拟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相关人员薪酬以及奖惩建议。推进所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指导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研究建立健全区属国有资本运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推进所监管企业资本证券化的意见。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发现或者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实施全区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全区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承担区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全区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区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