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29012023-04-10 22:16  95商服网
1、科室名称:办公室(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人防管理室牌子)
办公电话:0546-8222930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信访维稳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领域的综合调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指导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局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含人防国有战备资产)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内部控制工作。组织起草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普法工作。牵头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工作。编制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并受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备案。审核区政府确定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方案和补偿协议。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的监督。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提出的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申请。

       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负责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负责人防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人防工程的平战转换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自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负责全区人防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信息化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负责区级人防指挥、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指导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人防警报设施规划建设和防空防灾警报发放工作。负责人防军民融合工作。承办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编制人防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防宣传、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负责全区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人防战备值班和训练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全区人民防空军政联合评价有关工作。拟订全区人民防空领域行政执法政策标准,组织案件查处和执法工作。

2、科室名称:建筑市场监管室(挂城市建设室、村镇建设室牌子)
办公电话:0546-8237172
科室职能
        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负责建筑业(含市政)企业、监理(含人防)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区外埠建筑企业的管理工作。指导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住房城乡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组织指导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领域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建设领域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建筑市场监管的规划、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组织建筑市场综合性监督检查。负责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拟订全区城市勘察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区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领域消防、人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设计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节能建筑认定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指标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牵头系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年度计划、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组织或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指导各镇(街道)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城镇化统计监测等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3、科室名称:房地产市场监管室(挂物业管理室、住房保障室牌子)
办公电话:0546-8710526
科室职能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商品房销售和交易资金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牵头组织房地产市场综合性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及估价机构、经纪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商品房面积、房产测绘成果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审查及备案工作。指导业主大会组建和业主委员会备案及换届选举。负责对物业项目的招投标的监督。
       组织编制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区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申报、资格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4、科室名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室
办公电话:0546-8202540
科室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全区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定期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
5、单位名称:东营区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办公电话:0546-8710896
单位职能
        (一)承担城乡建设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研究工作。
        (二)承担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技术标准、规范等研究,开展技术引进和开发,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工作。I
        (三)参与拟定城市建设改造中长期计划,谋划论证城市建设项目,建立城建项目储备库。
        (四)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的推进。
6、单位名称:东营区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46-8222540
单位职能
       (一)承担管理权限内建设工程(人防工程及除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城市雕塑等以外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下同)质量管理及建筑施工安全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承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起重机械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协助检查人防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承担管理权限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五)承担管理权限内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技术服务工作。
       (六)承担管理权限内商品混凝土企业及检测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七)承担全区新型墙体材料应用与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八)承担建设工程勘察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城市已建成房屋质量鉴定的技术服务工作,参与房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九)承担住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开展管理权限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技术服务工作。
       (十)参与管理权限内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相关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工作。承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使用的事务性工作。
7、单位名称:东营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46-8912766
单位职能
        (一)承担城市更新(含城中村改造、旧城片区改造、工矿片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下同)项目相关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承担城市更新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三)参与拟订全区城市更新总体工作方案,编制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四)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为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8、单位名称:东营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46-8112319
单位职能
        (一)参与拟订全区物业服务行业、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参与物业服务、房地产开发及房屋中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运行相关工作。
        (二)承担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物业承接查验活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审查备案的技术服务工作。
        (三)负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及换届选举的技术指导。
        (四)参与制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五)参与制订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承担老旧小区改造的技术指导工作。
        (六)承担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活动、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的辅助性工作。
        (七)承担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在建工程抵押备案、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产测绘单位相关经营活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房屋交易档案整理、统计及移交的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新区建设工程规划、土地等建设手续补充完善的相关工作。承担新区建设债权、债务清理及所欠工程款资金申请拨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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