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118632023-04-10 20:06  95商服网
1、办公室
联系方式 0539-8209030
负责人姓名 李庆飞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305房间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日常运转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

2、人事科(挂区表彰奖励办公室牌子)
联系方式 0539-8222916
负责人姓名 张伟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区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

3、政策法规科(挂信访科牌子)
联系方式 0539-8305626
负责人姓名 杨晓川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机构职能
牵头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利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工作。

4、党建工作科
联系方式 0539-8229367
负责人姓名 钟良山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5、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联系方式 0539-8198326
负责人姓名 蔡卫红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监督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情况。

6、社会保险科
联系方式 0539-8070577
负责人姓名 刘艳梅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贯彻执行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贯彻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区级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全区失业保险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失业人员相关待遇政策,负责区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拟订全区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贯彻执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工伤待遇政策,审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

7、工资福利退休科
联系方式 0539-8316187
负责人姓名 朱云昌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退休费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
8、劳动关系科(挂监察仲裁科牌子)
联系方式 0539-8209021
负责人姓名 张国营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贯彻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订完善区管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区管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落实。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仲裁员培训。依法指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和执法工作。

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方式 0539-8198182
负责人姓名 张守金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机构职能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贯彻执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1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方式 0539-8198534
负责人姓名 孙璐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机构职能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工作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牵头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遴选、申报工作。按照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

11、人才开发与就业促进科(挂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牌子)
联系方式 0539-8200665
负责人姓名 葛芙瑞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机构职能 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承办为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技工院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拟订全区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全区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区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以及标准。贯彻执行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12、规划财务科
联系方式 0539-8209031
负责人姓名 张金龙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3、临沂市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方式 0539-5250270
负责人姓名 姚文峰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机构职能
(一)综合业务股(挂党建工作股牌子)。承担单位日常管理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会务、保密、督查、应急、值班、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承担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仲裁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立案接待窗口的日常工作。承担案件立案登记、案件分配、办案文书送达、业务案卷归档和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案件调解、“互联网+”调解平台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调解、仲裁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相关信访工作。承担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仲裁庭。承担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业务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争议案件相关工作。承担相关案件的开庭审理、调查勘验、调解、合议以及调解书、裁决书的制作等工作。承担仲裁建议书的制作工作。承担仲裁与司法衔接、跟踪执行等工作。

14、临沂市兰山区创业技能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539-2197706
负责人姓名 许天宇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临西十一路与解放路交汇向北300米路西
机构职能
(一)综合室(挂党建工作室牌子)。承担中心日常管理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财务、资产、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承担中心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技能培训服务室。承担对接市场,收集创业主体信息,对创业人员技能需求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创业技能培训计划等工作。采取自办、委托、合作等形式开展创业技能培训。承担为新生代职业农民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电商等新业态创业技能培训服务工作。承担创业型技能工人培养服务保障工作。
(三)公共服务室。承担中心内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中心内部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食宿等基本公共服务。

15、临沂市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联系方式 0539-8208700
负责人姓名 顾三斌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
机构职能
(一)综合股(挂党建工作股牌子)。承担中心日常管理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中心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信息宣传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承担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发放、社会保险、日常经费管理、会计凭证编制、记账、核账及财务报表工作。承担中心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中心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基金管理股。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职业年金的收缴、划拨、管理、使用等工作。承担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服务工作。承担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汇总、审核、编制社会保险统计上报工作。协调编制社会保险参保规划和年度参保计划。
(三)基金征缴股。承担社会保险登记、立户、缴费申报工作。承担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调整和参保人员增减工作。承担区本级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计息工作。承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工作。承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承担参保单位及职工参保信息数据库的维护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查询、证明打印以及册、证核发等工作。承担综合柜员业务工作。承担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费征收)、信息变更、个人账户管理等工作。
(四)审计稽核股。承担全区社会保险经办、财务、统计审计监督的辅助工作。承担区直参保单位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情况的相关稽核工作。受理全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欠缴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和催缴工作。承担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复核工作。承担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的辅助工作。
(五)职工养老保险服务股。承担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计算、清算、变更信息录入维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职工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的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企业离退休职工遗属的信息维护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死亡有关待遇的计算、审核、变更信息录入维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补助待遇审核相关工作。承担企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审核相关工作。
(六)居民养老保险服务股。承担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的核定、调整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承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镇街道和被征地村(社区)拟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督导协调被征地政府补贴分配工作。
(七)工伤保险服务股。承担区本级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拨付等具体工作。承担工伤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具体工作。承担工伤保险费率核定的相关具体工作。承担全残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待遇的调整发放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日常工作。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承办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的受理申请、结论送达等工作。
(八)失业保险服务股。承担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贯彻落实工作。承担组织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贯彻落实工作。承担失业人员失业金、生育补助、丧葬补助和抚恤金、价格临时补贴待遇调整落实工作。
(九)社会化服务股。承担全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承担全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具体工作。拟订离退休人员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区本级离退休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承担档案的查询、借阅、开发和利用工作。
(十)社保卡管理股。承担组织全区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核对、制发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区人社、金融机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建设工作,承担相关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参与拟订全区金保工程的具体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16、临沂市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539-8070130
负责人姓名 张卫国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
机构职能
(一)综合股(挂党建工作股牌子)。承担中心日常管理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中心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中心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中心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宣传、信息宣传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二)财务股。贯彻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承担中心日常经费管理、会计凭证编制、记账、核账及财务报表工作。承担中心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编制全区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预决算。
(三)就业指导股。承担全区就业、培训、创业等工作信息的收集、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相关工作。承担“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的应用推广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区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创业证》办理、年审等的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促进就业计划,承担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承担失业动态监测,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相关工作。承担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就业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指导镇街道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承担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等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区职业指导员(师)、劳动保障协理员业务培训和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和转移就业工作。牵头开展农民工就业综合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承担全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工作。(四)就业援助服务股。承担就业岗位开发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工作,为重点群体、特殊群体人员以及关停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承担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计划,承担全区就业援助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就业困难人员调查登记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就业困难群体人员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政策。
(五)市场管理服务股。参与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承担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信息统计等工作。承担求职信息、招聘岗位信息的收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开展劳动者求职登记、职业素质测评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承担企业招聘服务工作。承担零工市场管理服务相关业务指导工作。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等相关政策。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求职招聘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行工作。
(六)档案管理股。承担全区流动人员和失业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承担全区流动人员和失业人员档案的查询、借阅、开发和利用工作。
(七)培训鉴定股(挂高技能人才股牌子)。参与拟订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承担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承担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工作。承担建立职业培训项目信息资源库和各项培训信息发布、统计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培训补贴的审核申报、发放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落实相关工作。承担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队伍建设和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承担新职业标准开发,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大纲相关工作。拟订题库建设和试卷管理相关办法。承担全区各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组题、制发和阅卷工作。承担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相关的管理、办理、查询、年审等的辅助工作。承担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组织推动工作。承担技能人才统计工作。参与拟订高技能人才政策和规划,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承担技能人才竞赛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承担技师工作站认证相关工作。承担首席技师评审、技师项目培训和补贴初审等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高技能人才信息平台建设、技术交流活动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技工教育发展规划,承担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参与区级以上示范和重点技工院校评估工作。承担各级技工教育科研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参与技工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活动。
(八)创业服务股。参与拟订有关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承担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创业服务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创业培训师资、创业导师、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创业项目库、创业型小微企业、创业个体数据库相关建设工作。参与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建设和评估,开展创业型城市、创业型街道和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承担创业培训和各项创业补贴落实工作。参与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年度工作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的认定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符合条件的全区创业者、中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信息咨询、申报审核、实地考察、发放回收及贴息申报等服务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创业贷款担保及贴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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