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审改革提速 激发药企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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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42017-10-30 09:46  95商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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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医少药是中国老百姓面临的严峻事实。以抗癌新药为例,中国患者往往需要等待超过5年,才能用上国外新疗法。如今,这一局面将会得到有效扭转。

由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联合研发的“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监总局”)的新药注册申请。成为我国独立研发、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首个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据悉,自2015年1月,“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腺病毒载体)”的临床试验申请后,食药监总局多次启动特别审批程序。

实际上,十八大以来,随着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全方位、深层次的推进,与人民健康关联的医药行业经历了临床数据核查风暴,也拉开了新药研发的改革序幕。

在国家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鼓励药品创新的大背景下,创新药审评审批也逐渐进入“冲刺阶段”,不断提速。其中,以“重大产品、重要需求、重点问题”作为创新课题立项标准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由于创新性强、临床需求急,往往进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借助“绿色通道”快速上市。

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之后,又一个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机构资格由认定改为备案

“《意见》的核心就是鼓励创新,着力点在于解决公众的用药问题,让公众能用得上新药,用得上好药,当医生在给患者治病的过程当中能够有更多的选择。”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意见》相关情况举行发布会,该局副局长吴浈在会上说。

长期以来,药物审批的滞缓冗长,已很大程度制约药物创新,业界一直呼吁改革。

药品审批新政落地,我国药企创新春天来了!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司司长王立丰表示,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源相对紧缺,是制约我们药品创新发展的一个深层次问题。

“此次改革第一项就是将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改为备案制,这是我们临床试验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王立丰说,大家都知道,药物研发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临床试验,耗时时间长,投入成本高。当前,我国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已经超过1万家,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有2000多家,但是现在能够做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通过认定的只有600多家,特别是能够承担Ⅰ期临床试验的机构仅有100多家,某种程度上成为医药创新的瓶颈。

王立丰认为,目前临床试验机构的认定不能满足创新的需求,特别是现在临床机构还承担着大量的医疗任务,所以在临床机构里面如果能够分割出一些来承担药物临床试验,就显得尤为重要。临床试验机构由认定改成备案,这样可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这样的改革,也调整了监管模式,将针对机构的认定改为围绕试验药物全过程检查,使临床试验监管的针对性更加明确、清晰,唯能力而不唯机构。”王立丰说,同时通过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设立临床试验机构等措施,切实拓展临床试验机构的数量,提高临床试验研究者的积极性,有效的缓解医疗和科研的矛盾。

新药审批

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

众所周知,缺医少药是中国老百姓面临的严峻事实。2004—2014年内的数据表明,全球创新药物进入中国面临严重的滞后问题。这段时间内,美国获批的291个新分子实体(NME)只有79个成功进入中国,比例不到30%。即便获批,这些新药也往往需要经历漫长的审批过程。以抗癌新药为例,中国患者往往需要等待超过5年,才能用上这些疗法。

如今,这一局面将会得到有效扭转。

《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鼓励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以及由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临床试验并经中心管理部门认可的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给予优先审评审批”。同时,在新药的审评审批过程中,境外的临床试验数据也能被用于申报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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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丰解释说,在境外多中心临床机构取得的临床试验数据,符合我国药品注册要求的,可以用于在我国申报注册。目的是要减少重复试验,降低研发成本,提高上市效率,让我国百姓早日用上新药。

“接受境外临床数据不仅仅有利于国外的企业,也有利于国内的创新型企业,这是一个双赢。”王立丰说,国内已有一批创新型企业走出了国门,到国外,特别是到美国、日本、欧盟等开展药品注册,他们在国外注册,临床试验数据也可以用于在我国进行药品注册,这样就可以减少重复临床试验,提高效率,降低研发费用,也可以减少一些国外药在中国上市的延时期。

在丁列明看来,新政加快了医药创新与国际接轨,为中国患者尽早用上全球最新治疗药物增添了可能,也为中国创新药走向全球铺平了道路。如贝达于2014年与美国Xcovery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共同研发新一代靶向抗癌药“Ensartinib”,目前该药物正在开展全球多中心Ⅲ期临床研究,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政策的推行将极大地节省新药研发成本和上市时间,助力中国企业研发的创新药在全球的同步上市,给全球的患者带来福音。

专利保护

开展药品专利期补偿试点

“更让我们为之振奋的是对创新者权益的保护,2015年和2016年我分别两次向全国人大提交人大建议,呼吁加强对创新药知识产权的保护,适当延长创新药的有效专利期,非常欣慰地看到建议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并开始落地。”丁列明说。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药品专利的链接制度,开展药品专利期补偿的试点,完善和落实数据保护制度。“这三者合在一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组合拳,着力构建科学、系统的保护机制,采取积极主动的保护,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激发创新活力。”吴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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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浈表示,药品专利链接实际上就是把药品的审批和专利关联起来,因为药品审批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专利纠纷涉及知识产权局以及知识产权法院,现在把它们关联起来,目的就是在药品审批过程当中,如果发现有专利侵权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裁定解决,可以把专利纠纷和侵权风险解决在药品上市之前,有利于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专利的质量,也有利于降低仿制药企业挑战专利的市场风险。

专利期补偿是指在行政审批过程当中占用了专利权人的时间,专利从研发开始到最后上市,审批时间越长,占用专利保护时间就越长,减损了专利权人的权益。为此,监管部门为占用的专利时间给予一些合理的补偿。

“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措施,完全符合我们国家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需求,对保护和激发我国正在蓬勃发展的民族医药创新活力,尤其是对我国特有的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领域,将会发挥极大的积极作用,全面的提升我国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吴浈强调。

让老百姓早日用上新药

“此次《意见》的着力点是要解决公众用药的问题,让公众能用得上新药,用得上好药,让医生在给患者治病的过程当中能够有更多的选择。”吴浈9日说,解决公众用药问题,关键是创新。要尽快让一些新药上市,不仅仅是国内的新药上市,包括国外的新药也在中国尽快上市。这几年来国家花了很大的力气来抓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对具有我国发明专利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上具有国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并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的创新产品,纳入特别的审批通道。目前已经批准了29个产品上市。

2015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大幕正式拉开。两年来,一系列改革政策相继出台,一批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优先获准上市,药品审评积压得到基本解决。一项报告指出,自启动改革以来,积压的临床申请和注册申请数量已经从22000个锐减到8000个左右。

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又发布了《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对列入国家重大课题专项或者重点研发计划的产品,也包括对治疗罕见病、恶性肿瘤、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的疾病,包括儿童专用的医疗器械纳入优先审批程序。目前已经把8个产品纳入优先审批范围。

通过创新医疗器械的特别审批和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降低了手术的创伤,满足了特殊患者的诊疗需要,提高疾病早期发现的几率,保证患者后期的及时治疗。这些产品的上市,为临床医生提供了选择,通过产品的供应降低了临床的费用,使患者切身感受到改革的实惠。


国产新药迎突破

2008年5月,经科技部、卫生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综合论证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新药专项”)启动。

作为国家级的战略性科技计划,新药专项凝聚了科技界、产业界的优势力量,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技术协同攻关。实施期为2008~2020年,按照三个五年计划“铺、梳、突”的聚焦发展策略,分阶段落实。第一阶段要铺开摊子;第二个阶段即进行梳理,给予好的项目重点支持;最后的阶段要实现创新突破。

新药专项实施前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新药创制一直贴着“仿制”“跟跑”的标签。

“以前,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制药企业主要以原料药、仿制药生产为主。近些年,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在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涌现了一批创新企业,研发了一批重大创新成果,以凯美纳为代表的创新药逐步走向国际市场,获得了国际同行的高度认可,改变了中国在国际医药舞台的地位”,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300558.SZ)董事长丁列明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创新始于模仿,但从仿创结合到完全创新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在新药专项推动下,国产创新药取得系列突破。

据科技部今年2月的“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新闻发布会介绍,截至“十二五”末,累计90个品种获得新药证书,其中包括24个1类新药,是新药专项实施前总和的5倍。此类新药在恶性肿瘤、重大病毒感染性疾病等疾病治疗领域填补临床空白、实现进口替代的作用,同时有效降低了药品零售价。

例如,石药集团有限公司(01093.HK)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合作研制的丁苯酞软胶囊,在疗效相似的前提下,所需费用约为国外同类药物的20%;再如,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眼科用药“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2013年上市后价格仅为进口产品的33%。贝达药业研制的靶向抗癌新药凯美纳,价格仅为国外同类产品的60%~70%。

公开资料显示,“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近10年,新药专项共部署项目(课题)1641项,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43亿元,新药专项支持的94个品种获得新药证书,其中28个为首次上市的一类新药。

11个月获生产批文

一直以来,药品审批品种积压、药品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成为阻碍药物创新的主要障碍之一。受制于新药获批耗时长,许多患者不得不被迫选择出国购药,或者寻找药品代购,市场上来源不明的仿制药一度盛行,甚至造成了严重不良的后果。

贝达药业团队在研发新药凯美纳时,也曾面临这样的困局。

据丁列明介绍,2005年贝达药业在完成凯美纳临床研究阶段后,准备申报生产批文。尽管产品的临床应用数据反应很好,患者也急需使用,但当时的药申请生产审评时间一般为18个月至24个月。

“我们当时也了解过,审批慢是‘老大难’的问题,国内新药审批一年半、两年都是正常的。”丁列明说道。

实际上,新药专项办公室与食药监总局当时已为新药专项中的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打造了优先审评通道。只要经专家评审推荐,就可以对专项支持的创新性强、临床急需药品开展优先审评。

最终,新药专项项目凯美纳成为首个通过此通道获批的新药,历时11个月获得了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发的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

事实上,近年来针对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政策红利频频放出。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2016年2月,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优先审评制度正式落地。2016年10月,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落实创新药物及医疗器械的特殊审评审批制度,加快临床急需新药的审评审批。”

今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其中提到的“鼓励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对符合相关标准的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给予优先审评审批”,再次释放为新药审批提速加码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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