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指导意见》将互联网金融分为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六类,基本上囊括了互联网金融的现有门类,显示互联网技术已经深入到几乎所有的传统金融行业。
互联网金融牌照是有关政府监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对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所颁发的准入性文件。按批准属于事前,还是事后,互联网金融牌照分为许可和备案两种形式。许可因其要求严格,存在不批准的可能性,又称为“硬牌照”;备案因其属于事后报告,不存在批还是不批的问题,又称为“软牌照”。
对于十一种互联网金融业态,不是都要求必须取得牌照。目前,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网络小额贷款等需要具备相应的牌照。P2P、众筹、在线供应链金融、虚拟货币等目前暂不需要相应的牌照,但P2P、众筹作为最为重要的互联网金融业态,监管部门即将出台相应的监管细则。
要注意的是,上述牌照仅指金融监管部门对企业涉及金融性质的行为所做的要求。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互联网性质的行为,则由互联网网站主管部门等进行相应的监管。
企业要获取互联网金融牌照,有两种方式:一是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申请;二是收购已有牌照。
申请获取,是根据监管要求自行申请,相对来说,成本较低。要成功申请,与企业的准备工作和市场环境是密切相关的。企业的准备工作,包括技术、人员、资金、经验等方面的准备。市场环境,是指监管部门是否放开申请门槛,特别是对于许可性质的牌照。如市场处于整治阶段,那时申请是很难获得批准的。如目前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事实上就处于暂停发放的状态。
收购获取,相对来说,速度较快。收购可以是股权收购,也可以是资产收购。股权收购是指收购已持有牌照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控股权或全部股权。资产收购是指单纯购买包含牌照的资产或业务。两种收购,都是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允许牌照被如此处置的情况下。最为常见的方式是股权收购。这种方式,较为隐蔽,可快速获取牌照及对应的业务、技术、人员等。对于急于开拓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来说,股权收购不失为一种便捷的操作。资产收购则因存在政策障碍、资产界定、税务安排等问题,在互联网金融牌照获取领域,很少被实际采用。
另外,有一些方式能帮助相关企业涉足互联网金融行业,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间接获取了互联网金融牌照功能。如租用、借用、联营、承包、加盟等。这些方式可让一些企业得以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某个环节,但严格来说,与取得正式的互联网金融牌照是两回事。
现在正是市场洗牌、变革、发展的良机,未来监管升级、操作更透明,中介服务也将更专业化,随着征信、大数据等基础设施的完善,金融创新也会有更多可能,互联网金融的细分领域也必将继续受到更多资本的青睐。更多相关互联网金融行业信息请登录95商服网(www.95ye.com)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