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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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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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房 磊 |
办公电话 |
0631-5588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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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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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财务、资产、保密、编制、人事、考核、纪检、社保、档案、信访、统计、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市场监督管理及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统筹协调食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临港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考核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综合统计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分流处理市场监管职责内的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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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法制科(挂信用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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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许 艺 |
办公电话 |
0631-558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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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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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以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本级行政执法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培训应用。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相关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方面行为。负责市场监管职责内的稽查办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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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食品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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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李文胜 |
办公电话 |
0631-5588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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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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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食安威海”建设,组织国家、省级、市级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全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全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拟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或督促指导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承担风险监测、风险交流、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分析掌握全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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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药品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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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赵海妮 |
办公电话 |
0631-5588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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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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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承担执业药师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负责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开展相关问题产品处置。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负责全区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开展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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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市场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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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邢 毅 |
办公电话 |
0631-5586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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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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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区流通领域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在区工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反不正当竞争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协助对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开展调查相关工作;依职责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协调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查处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负责拟订全区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拟订全区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依职责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拟订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负责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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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质量监督科(挂特种设备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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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梁晓燕 |
办公电话 |
0631-5588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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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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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区生产领域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生产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的开展。依法组织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承担全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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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知识产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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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王建丽 |
办公电话 |
0631-5588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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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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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区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按照授权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拟订全区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推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管理商品条码。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拟订全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科技项目,组织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指导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配合实施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规划。落实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数据资源安全管理。承担市场监管数据资源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和挖掘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