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王晓丹
办公电话:0631-5897001
机构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有关工作。
2、政工科
负责人:韩伟
办公电话:0631-5897013
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业务协调科
负责人:张寒生
办公电话:0631-5897529
机构职责: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平台(网)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的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与划转审批职能的部门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协调进驻政务服务事项的简化优化。负责业务统计分析报告。负责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
4、财务科
负责人:沈妍
办公电话:0631-5897129
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5、监督监察科
负责人:宿刚东
办公电话:0631-5897000
机构职责:负责对区市、市属开发区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及有关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电子监察,组织实施数据监察和视频监察。负责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负责受理、处置政务服务系统的举报投诉和来信来访事项。
6、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王小钰
办公电话:0631-5897023
机构职责: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专题调研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组织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组织办理政策咨询、建议答复。
7、市场准入一科
负责人:苗建友
办公电话:0631-5897099
机构职责:负责划转事项中涉及市场监管、事业单位登记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办理。负责招商引资(引智)相关工作。
8、市场准入二科
负责人:迟馨瑞
办公电话:0631-5897099
机构职责:负责划转事项中涉及食品生产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9、投资建设一科
负责人:王莹
办公电话:0631-5897589
机构职责:负责划转事项中涉及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办理
10、投资建设二科
负责人:于海威
办公电话:0631-5897071
机构职责:负责划转事项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人民防空、地震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办理。
11、经济管理一科
负责人:张译云
办公电话:0631-5897525
机构职责:负责划转事项中涉及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水务、农业、林业、粮食、畜牧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办理。
12、经济管理二科
负责人:李茂强
办公电话:0631-5897633
机构职责:负责划转事项中涉及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办理。
13、社会民生科
负责人:孙敬伦
办公电话:0631-5897032
机构职责:负责划转事项中涉及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办理。负责非公企业登记注册时党建相关工作。
14、综合事务科
负责人:韩梦琢
办公电话:0631-5897030
机构职责:负责划转事项中涉及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 电、体育、侨务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办理。负责未划转事项中涉及民族宗教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综合代理工作。
15、机关党委
负责人:于建刚
办公电话:0631-5897013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16、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郭阳
办公电话:0631-5897018
事业单位职责:
(一)参与政务服务政策拟订及实施,开展政务服务改革研究,协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二)承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权限内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办理的辅助工作,组织开展现场勘验、技术评审与专家论证等工作。
(三)承担咨询导办、帮办代办等服务工作。
(四)承担群众满意度评价、电话回访等工作,协助处理相关举报投诉、来信来访。
(五)承担政务服务大厅日常运转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区市、市属开发区政务服务 业务指导的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负责人:宋鹏飞
办公电话:0631-5315969
事业单位职责:(一)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维工作。
(二)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三)提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建议方案。
(四)受委托或授权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交易工作。
(五)收集、发布和存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档案,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行政监管、监察审计等提供保障。
(六)承担区市分中心业务指导工作。
(七)完成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