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统筹协调局机关、所属单位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对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维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户口、计划生育、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系统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和局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牵头负责舆情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牵头协调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部门史志的编写工作。牵头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人:吴桂琰
办公电话:0538-2830568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670号306室
(二)规划综合科(挂基金监督科牌子)。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数据统计、综合分析和对外发布工作。负责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并监督实施。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投诉,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负责企业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落实企业职工收入宏观调控和支持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订完善县属企业薪酬管理政策,负责指导和监管县属(县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 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准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做好企业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负责人:牛剑
办公电话:0538-2858088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670号410室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挂工资福利科、表彰奖励办公室牌子)。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负责审核县本级政府表彰奖励事项,并按程序上报审批。负责县级表彰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按县委县政府部署做好及时表彰实施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事项清理工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县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县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等工作。
负责人:杨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王志强(工资福利)
办公电话:0538-2830076、0538-2830116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670号306室、107室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科(挂人才开发办公室牌子)。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和考试政策规定。负责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承办部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县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县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组织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县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牵头拟订全县高技能人才规划,承担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负责人:张增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吴波(职业能力建设)
办公电话:0538-2830078、0538-2851398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670号108室、406室
(五)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科牌子)。
拟订全县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和农民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和监督落实失业人员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完善失业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县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参与拟订就业资金使用实施办法。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负责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牵头拟订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并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
负责人:马强
办公电话:0538-2825179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670号309室
(六)社会保险科。
拟订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建立完善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县本级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的落实。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医疗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高值医用耗材和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工伤定点治疗及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申请条件细则、管理办法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拟订职工工伤停工治疗的待遇政策及标准;组织拟订劳动鉴定办法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制定按项目征缴工伤保险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负责人:周建军
办公电话:0538-2855803
办公地址:政务大厅323
主体责任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人:马猛
办公电话:0538-2851141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670号307室
下属单位
东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职能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大大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承担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重要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协助处理有关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举报投诉等工作,配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四)承担相关政策咨询,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五)承担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承担专职和兼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专职和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培训、聘用等管理工作。
(七)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九)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潘高峰
办公电话:0538-2851786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670号109室
东平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机构职能
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大大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承担全县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具体工作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管理、信息查询等工作。承担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参与推动离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参与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草案。承担基金存储、收支结算、运行分析、账户管理、监测预警以及基金保值增值等工作。
(四)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计划。受委托依法承担社会保险稽核核查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内部风险防控和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配合工作。
(五)承担全县工伤保险工作。承担工伤医疗定点管理服务、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等工作。
(六)参与拟订补充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工作。
(七)承办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等工作。
(八)指导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平台业务培训等工作。
(九)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劳动就业和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等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和社会保障卡发放管理等工作。
(十)承担县级社会保险政务服务窗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和查询等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陈建军
办公电话:0538-2821048
办公地址:东平县西山路64号第三办公区
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就业创业以及人才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就业失业监测体系,承担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和指导服务;协助做好全县人才推荐工作;承担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及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工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承担全县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职业服务工作,指导全县职业供求、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参与拟定全县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政策,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承担全县各类从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事务;组织实施家庭服务业就业服务工作。承担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咨询工作;接收、管理灵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承担全县人才招聘、引进服务和人才服务经办工作;组织开展人才招聘和引进活动;承担留学回国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各项规划编制、财务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统计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工作和劳动代理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指导街道(乡镇)社区(村)平台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协助全县就业专项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和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管理工作,并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孙凯
办公电话:0538-2822403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670号508室
东平县高级技工学校机构职能
东平县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县高级技工学校)为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有:承担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高级技术工人学历教育,落实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量化考核、专任教师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术工种转岗、劳动力转移、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开展职业教育调研,承担职业教育生源、就业岗位、创业能力等调查工作,为政府和教育部门加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并组织开展相关考试工作;承担校企合作,组织学生开展实验实习和生产实践活动。
负责人:邓兆军
办公电话:0538-6351116
办公地址:东平街道清河大街1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