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城区卫生街 126号
电话:0533-8213110
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值班、对外联络、接待、机关事务、车辆调度、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干部教育、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局属干部的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牵头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市管理工作资金计划,负责城市管理装备的配置和更新工作。负责行政罚款收缴和罚没财物拍卖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名称:政策法规科(挂信访投诉科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城区卫生街 126号
电话:0533-8220110
职责:织起草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法治城管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组织评估、清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普法宣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牵头推进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分析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的信息采集、派遣、核查等工作,对派遣任务办理工作进行考评。负责受理城市管理领域信访、投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协调处理并回复办理结果。承办城市管理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监督城市管理信息第三方采集工作。
3、名称:安全监察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城区卫生街 126号
电话:0533-8225887
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措施,负责市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城市管理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城市管理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大型户外广告的安全年检和备案工作;负责拟定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组织开展全县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大型户外广告的拆除工作;依据委托承担管理范围内户外广告空间资源运营工作。
4、名称:宣教科(挂综合科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城区卫生街 126号
电话:0533-8229375
职责: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审核、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拟订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宣传发动群众,整合社会力量,推动城市管理共治、共享。组织、指导城市管理志愿者活动。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新闻宣传、信息报道、调查研究、理论创新工作。协调办理新闻媒体曝光的城市管理事项,整理、分析相关舆情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局党组日常事务;承办党组安排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及纪律教育工作;负责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5、名称:智慧城管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城区卫生街 126号
电话:0533-3058369
职责:编制全县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专项规划,制定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制度、管理标准和考评办法;指导全县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并推动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智慧化升级扩容工作。负责智慧化城市管理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维护、更新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城市管理领域科技发展计划,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交流工作。
6、名称:市政环卫园林科(挂渣土管理办公室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城区卫生街 126号
电话:0533- 8213203
职责:贯彻执行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指导、监督园林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城市容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市容管理专项规划、年度目标和管理规范、城市容貌标准。负责户外广告设施、门店牌匾、公共设施、建(构)筑物、景观亮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公共场所的临时棚亭、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影响城市容貌活动的精细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容貌治理活动。协调全县重大活动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保障工作。
7、名称: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城区卫生街 126号
联系电话:0533-8219298
8、名称:桓台县公园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城区卫生街 126号
联系电话:0533-8213203
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和公园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公园城市建设管理专项规划、标准体系、建设导则、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建设管理阶段性任务及城市管理领域的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编制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承担编制县级市政、环卫、园林、公园年度维护计划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市政、环卫、园林行业服务保障领域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全县市政道路养护维修、桥梁养护、城市照明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城建成区内道路标线、路标、路牌等标志设施设置与维修维护的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县级城市道路桥梁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四)承担全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监管和安全度汛的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工作,为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核定、征收提供服务保障。 (五)承担全县环境卫生管理、城市道路保洁及扬尘污染防治、环卫设施养护维修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城区道路冬季扫雪除冰的服务保障、城市道路深度保洁评价工作。 (六)承担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和城市餐厨垃圾收运的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全县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方面的服务标准、技术规范。 (八)承担全县市政、环卫市场化管理的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城市管理领域内的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环境卫生保洁、城乡生活垃圾、城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等市场化运作工作。 (九)承担公园城市建设管理领域产业融合的服务保障工作,引入新业态,培育新场景,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参与公园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内的园林绿化养护、公园管理市场化运作工作。 (十)承担全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地精细化养护及改造提升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管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普查及绿化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指导社会绿化工作,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系列创建指导工作。 (十一)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园林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害生物防治的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城市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公园城市植物资源调查和公园城市种质资源等的技术保障。 (十二)承担全县城市管理领域的市政、环卫行业培训工作,承担公园城市建设管理科技、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政、环卫、园林行业和公园城市建设管理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品种推广应用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职责范围内全域公园建设管理的考核、考评、督导等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园绿地的养护管理及景观改造提升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智慧化公园体系建设管理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县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