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商务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桓台县商务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9612023-03-14 16:59  95商服网
1、名称:综合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
电话:0533-8180165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保卫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有关材料起草工作。负责商务史志年鉴编纂工作。负责商贸外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要求,做好与商务系统相关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组织编制修订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会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商务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商务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统筹协调全县商务领域改革。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组织拟订全县商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商务领域政策。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局机关、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提请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初步审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商务系统承担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相关工作。承担商务运行综合统计分析以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商务领域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商务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
2、名称:国内贸易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
电话:0533-8180611
职责:拟订全县商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拟订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和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直销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工作。负责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拍卖、租赁、汽车流通、散装水泥、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承担商贸服务业、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照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以及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流通领域消费促进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区和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3、名称:国际商务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
电话:0533-8168513
职责:拟订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监督、协调全县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按照规定监督管理外国以及港澳台非企业组织驻桓台代表机构。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县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政策。组织、协调涉及我县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建立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库。指导我县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制度,支持受损产业恢复发展。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我县相关的工作,研究拟订自贸区地方合作示范区方案、政策。负责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分析。 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进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负责国际货运代理管理备案的转报工作。承担全县技术进出口管理和促进工作。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全县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做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审核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推进经济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监管和发展工作。
4、名称:投资促进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
电话:0533-8168517
职责:承担境内外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筛选和联络工作。具体负责对外宣传推介全县外来投资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拟订全县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机构、商会、协会的投资促进与项目合作。开展区域化、专业化招商,采取委托代理招商等方式开展市场化招商。 承担全县重点外来投资项目洽谈、落地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助乡镇、园区等招商主体和县直有关部门实施意向项目评估、准入和选址。研究制定我县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协调服务机制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和生活保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对全县专业招商小分队进行调度管理。 负责研究境内外投资促进策略和发展趋势,规划全县外来投资促进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外来投资项目库、信息库建设和其他外来投资促进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县直部门提供有价值招商信息的整理利用工作。承担产业招商专家库和智库的建设工作。协助人才管理和智力引进部门做好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负责起草外来投资促进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外来投资年度计划。承担建立外来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全县外来投资促进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外来投资优惠政策的审核兑现工作。承担县“双招双引”工作委员会招商引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协调联络,整体规划以及调度、检查、督促、推进和考核等。承担与上级投资促进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5、名称:贸易促进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
电话:0533-8168513

职责: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及促进工作。拟订全县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严把外商投资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准入关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拟订《桓台县外商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编制发布全县对外合作重点项目。负责编制全县对外经贸合作出国考察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县境内外重大外商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外国(地区)商务人员来访邀请事项。负责拟订局机关的商务外事接待方案,承担翻译和客户档案管理工作。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外国(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协调我县与外国(地区)地方政府间多双边经贸关系。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拟订全县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对外投资合作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指导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审核、管理我县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和分析工作。

6、名称:桓台县商务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
联系电话:0533-8180165
职责:(一)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投资促进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全县商务领域、投资促进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落实省、市、县关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有关工作要求。承担县“双招双引”工作委员会招商引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县外来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流通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全县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全县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全县规范流通领域秩序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五)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六)拟订全县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七)负责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八)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县内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按照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以及变更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严把招商引资生态环境保护准入关口。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十)拟订全县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审核、管理全县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推动对外援助工作落实。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 (十一)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全县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做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审核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推进经济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与我县相关的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监管和发展工作。 (十三)负责发展桓台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桓台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四)按照权限负责管理外国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桓台代表机构。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全县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要求,做好与商务系统相关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研究境内外投资促进策略和发展趋势,搜集境内外投资信息和招商线索。拟订全县外来投资促进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方案。负责建立全县外来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投资促进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外来投资优惠政策的审核兑现工作。负责营销策划、推介和宣传全县外来投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承担境内外投资项目筛选和洽谈联络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方案,牵头组织推进落实。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机构、商会、协会的投资促进与项目合作。开展区域化、专业化、市场化招商。 (十六)负责全县重点外来投资项目评估、落地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建立全县重点外来投资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生活保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人才管理和智力引进部门做好招才引智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资项目的投资促进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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