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名称 |
机构职责 |
联系电话 |
双拥优抚和褒扬纪念科 |
双拥优抚和褒扬纪念科。承担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规划政策。核准我军被俘去台人员回大陆定居。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承担全市烈士以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烈士评定审核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做好支持军人相关工作,协调驻邹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和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协调促进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0537-5253573 |
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 |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接收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安置人员的档案接转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年度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负责市直以及中央、省属驻邹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和配偶子女随调随迁工作,负责军供保障政策落实。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拟订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
0537-5250164 |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
承担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为退役军人服务的个人先进典型的总结表彰、宣传报道、荣誉奖励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协调落实党员退役军人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信访、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
0537- 5251981 |
综合科(挂党建办公室牌子) |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内部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市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研究工作并提出建议,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普及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0537-5251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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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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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烈士陵园(办公地址:邹城市北兴路989号) |
(一)承担褒扬烈士、爱国主义教育和组织瞻仰纪念等工作。 |
0537-5270898 |
邹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地址:邹城市欧兰路777号聚贤大厦1楼东首) |
(一)承担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和常态化联系退 役军人等工作。 |
0537-5251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