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医保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维稳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起草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和新闻发布、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综合考核、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联系派驻纪检组工作。
负责人:闫晓
联系电话:0536-6173210
(二)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科。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负责各级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负责监督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负责人:张家柱
联系电话:0536-6173218
(三)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管理科。
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组织查处医疗保障业务职责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
负责人:郑召英
联系电话:0536-6306988
诸城市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
诸城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医保基金报表编制、会计核算、基金拨付、配合做好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检查工作。
(二)承担医保经办业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统计、运行分析工作。
(三)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及参保权益记录等经办服务工作。会同税务部门做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费和居民医疗费的征缴、对账工作。
(四)承担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医师管理考核及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联网结算管理等工作。
(五)承担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和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工作。
(六)承担医保扶贫、医疗救助、职工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以及离休干部、军休干部、部分革命伤残军人和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待遇工作。
(七)承担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普通门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经办工作。
(八)参与医疗保险基金的稽核检查、相关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承办医疗费用的审核工作。
(九)贯彻各级关于行风建设的要求,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落实风险责任管理。
(十)开展医保惠民政策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