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潍坊市坊子区郑营路526号
联系电话: 0536-7661568
分工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支部和老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做好局机关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学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妇委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系统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按照省、市、区教育综合改革有关要求,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调研工作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审核工作。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2、综合教育科
办公地址: 潍坊市坊子区郑营路526号
联系电话: 0536-7628186
分工职责:
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共青团、少先队和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招生政策制定及监督实施。指导全区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负责中考、中小学招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参与新建幼儿园(所)的规划、验收。推进幼儿园分类与等级管理及登记注册工作。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指导幼儿园开展保育教育工作。负责全区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以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区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关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教育扶贫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区教育惠民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监测工作。对外可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名义开展工作。
3、政工科
办公地址: 潍坊市坊子区郑营路526号
联系电话: 0536-7665339
分工职责:
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党务校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教育经费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查处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校长的管理、选聘、职级评定、培训、交流、监督及校长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及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教师对口支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学校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有关学校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表彰奖励。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办日常工作。
4、体育工作科
办公地址: 潍坊市坊子区郑营路526号
联系电话: 0536-7668058
分工职责:
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统筹协调监管全区职业体育。负责全区优秀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协调开展全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及相关活动。承担全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台港澳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区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及全区学校军训工作。
5、学校安全与综合保障科
办公地址: 潍坊市坊子区郑营路526号
联系电话: 0536-7519660
分工职责:
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及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全区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学校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监督各级各类学校饮食卫生。负责受理各类信访、来访工作。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制区级教育、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体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和单位的教育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助学、学生资助有关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