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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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信访科牌子) |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及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信息宣传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区司法系统被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人才建设;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综合考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情况、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83212843 |
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对外使用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 |
研究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法律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承担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和各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区级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参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相对集中区级行政复议权工作,办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办由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负责办理管辖范围内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负责涉及区政府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取证、听证、调解和解、送达及复议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分析研究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承担全区行政应诉的综合研究、制度建设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区依法行政综合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的联络组织、协调管理以及全区政法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等工作;对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的签订等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承担区政府其他法律事务的办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工作。 联系电话:0531-83213669 |
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挂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牌子) |
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参与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指导开展区域、部门、行业、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 联系电话:0531- 83214806 |
公证律师管理科(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牌子) |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等。 联系电话:0531-83277906 |
多元调解促进与社区矫正科(挂刑罚执行科牌子)。 |
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表彰、培训等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拟订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管理制度;负责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 联系电话:0531-83219689 |
直属单位及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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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建立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律宣传,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联系电话:0531-83238148 |
公证处 |
依法办理公证业务,提供有关服务;完成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3213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