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22412023-03-03 19:46  95商服网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6370130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财务、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等的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财务、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党建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6370132

科室职能:

负责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发展党员、接转党员关系、党务公开、党务宣传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群团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处

办公电话:

0535-6393008

科室职能:

编制行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行业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和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协调征收征用土地补偿裁决工作,监督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土地出让、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行政行为。负责信访稳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空间规划处

办公电话:

0535-6107371

科室职能:

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编制、审核、报批等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依法分解落实本区土地利用各项指标,拟定本区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任务;负责组织划分本区域的土地利用区;负责落实能源、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规模布局,为土地用途转用及规划许可提供依据;负责确定各土地利用区的利用管制规则。负责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工作,提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和用地坐标;负责受理和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用地审批和管理。

建设规划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107390

科室职能:

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受理和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开发区内临时建筑、临建设施及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的审批工作。负责为建设项目确定场地回填标高。负责建设项目三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市政规划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107392

科室职能:

负责开发区市政工程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呈批工作;负责开发区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道路选线、定线工作;负责为建设项目提供周围道路标高;负责开发区各类管线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

城市更新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398589

科室职能:

牵头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推进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牵头组织开展闲置土地、闲置楼宇和闲置厂房处置工作。组织拟订城市更新、“三闲”处置等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和规范。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划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更新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等相关更新工作。

测绘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371279

科室职能:

负责测绘行业管理和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础测绘、不动产测绘、房屋面积测绘、征地放线、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工程测量工作;参与全区地面建筑物的放线和验线工作;参与全区各种管线及道路的放线和竣工验收测量工作。负责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组织测量标志检查维护。负责基础测绘资料、设施及成果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测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对外服务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接收、存储、保密监管、使用审批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地图市场、地图编制、地图审核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等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信息中心

办公电话:

0535-6107395

科室职能: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及相关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维护和更新,协调信息资源共享。负责推进部门系统网站和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承担网络保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城市设计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

0535-6107398

科室职能:

负责全区重要城市区片、风景带、主要道路两侧和重要节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呈批工作;负责全区综合交通、重要交通线路及场站等规划的编制和呈批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的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管理工作;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协调解决工程施工过程相关设计问题,指导工程按设计方案施工。负责城市设计等有关的制度、政策、技术标准的创新研究、宣传培训等工作。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办公电话:

0535-6950998

科室职能:

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地价管理和土地定级、估价标准。组织参与本区域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测评审核和更新工作。负责土地资产评估的初审、备案工作。研究提出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和年度土地出让收益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协议出让、土地划拨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期限届满的续期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解除工作。负责闲置土地收回、城镇空闲土地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划拨和土地市场监测监管、土地资源管理。负责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的处置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负责土地、林地、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数据填报、图斑合法性判定、上级督查及检查验收等工作。

自然资源保障处

办公电话:

0535-6393021

科室职能:

牵头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的政策。承担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的组卷、审查、上报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调查与地质矿产处

办公电话:

0535-6937989

科室职能:

负责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制定全区自然资源调查和变更调查方案,定期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土地一级市场的土地权属调查和审核。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提供全区耕地保护工作基础数据支持,组织实施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土地复垦、开发、整理。 牵头组织开展矿业秩序整顿与维护工作。承担采矿审批登记和采矿权转让初审、申报登记有关工作。依法调处有关采矿争议、纠纷。编制矿产开发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承担古生物 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磁山省级地质公园除外)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有 关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方面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承担建设项目占用、 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调查和初审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勘查项目 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调处地质勘查权属争议、纠纷。监督检查地质勘查活动。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土地储备与房屋征收管理处(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征地办公室、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中心牌子)

办公电话:

0535-6934296

科室职能:

负责牵头拟定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及标准,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使用计划。负责集体土地征地区片地价管理。负责拟定储备土地管护办法。指导办事处(镇政府)实施集体土地征收、搬迁、补偿、安置工作,以及西区国有土地收购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土地房屋评估机构的行业管理。

林业监督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932576

科室职能:

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林地征用、占用监管和审查报批工作。 承担全区湿地保护工作, 承担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发区段)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林业资产,监督林业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区集体林权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全区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海防林管理办公室、林业自然保护区和湿地 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电话:

0535-6119416

科室职能:

拟订全 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 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区自然资 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抵押等相关业务。负责二级市场土 地权属调查、变更和日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 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负责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档案资料、登记簿册管理及查询、利用工作。负责房 改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防灾管理处 (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0535-6398167

科室职能:

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 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标准、规程,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造林、营林规划设计等工作。负责地质环境资源保护、恢复和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历史形成的采空区治理工作;负责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承担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调查、监测 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负责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制定防治规划、标准,提供技术支撑。

城市展示中心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393117

科室职能:

负责城市展示中心整体策划、内容建设、运行维护及公示宣传、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城市展示中心、滨海广场物业服务招标及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展示中心日常对外接待、联络工作。提供城市规划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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