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环保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要求,近日,市环保局发出关于做好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市钢铁、水泥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11月1日起,钢铁、水泥行业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12月31日前,完成本市石化、炼焦、电镀、平板玻璃、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等11个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从2018年1月1日起,石化、炼焦、电镀、平板玻璃、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等11个行业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据95代办网小编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环保窗口了解到,今年5月份,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领到了本市首张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一证式”排污许可证,这是本市启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后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从7月1日起,火电、造纸行业企业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今年10月31日前,天津市将完成钢铁、水泥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从11月1日起,天津市钢铁、水泥行业相关企业排污必须持证,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据介绍,今后,排污许可证及其管理需按照统一要求在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国家也将制定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排污许可证既标明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也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的许可限值、许可条件等技术指标及自行监测、管理台账、信息公开等要求。本市相关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由原来的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自证守法,其污染物排放除必须严格按照副本要求执行外,还要保存好“产污、治污、排污”的全流程数据链。本市将进一步依法严厉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许可证要求排污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重点检查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的落实,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执法、监测、核查台账等手段,核实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判定是否达标排放,通过精准监管推动企业由“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转变。
天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强化环境监管,各区环保局近期将对钢铁、水泥行业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监管执法,对未按期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法依规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罚结果等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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