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电话0633-2617109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公开电话0633-2611961
机构职能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指导建立完善全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灾害防治救助科(挂应急管理科牌子)
公开电话0633-2615729
机构职能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街道)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一般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我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
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定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防灾减灾工作。根据权限,组织协调海洋灾害、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抗震设防工作,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调查评估,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指导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负责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实施。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公开电话0633-2611962
机构职能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监督指导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5、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公开电话0633-2611963
机构职能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政策法规科(挂事故调查科牌子)
公开电话0633-2612801
机构职能
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乡镇(街道)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全局放管服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等经济政策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7、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机构地址办公地址: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05号岚山公安分局北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公开电话0633-2611951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安全生产、抢险救灾、防震减灾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区应急局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以区应急局名义统一执法。
(二)承担区级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三)依法对区级相关行业、单位违反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区级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
(四)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以及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应急管理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协调开展全区联合执法检查、异地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负责区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移送工作。
(六)负责区级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应急管理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区级安全生产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举报的核查处置工作。
(八)参与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8、应急管理保障中心
机构地址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05号岚山公安分局北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公开电话0633-2618129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服务保障工作。
(二)参与编制拟订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购置计划及需求计划;参与应急管理部门救灾、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和紧急配送工作。
(三)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现场救援保障服务。
(四)参与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工作。参与全区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考试工作。
(五)承担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参与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等工作。
(六)参与地震异常核实、地震谣言和误传处理工作;参与全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
(七)参与地震应急工作,承担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运维,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
9、应急指挥救援中心
机构地址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05号岚山公安分局北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公开电话0633-2611008
机构职能
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工作,负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自然灾害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科研、专家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和智慧应急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承担区级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演练;参与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