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王建福
办公电话:0535-4212524
科室职能:
(1)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
(3)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后勤服务工作。
(4)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接待服务工作。
(5)负责妇女工作。
(6)承担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2、党建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
负责人:林京杭
办公电话:0535-4260806
科室职能:
(1)负责全系统干部管理考核、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岗位培训工作。
(4)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职称改革工作。
(5)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开展与台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6)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7)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8)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者服务工作。
(9)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10)负责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工作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计划。
3、财务审计科(挂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牌子)
负责人:曲友
办公电话:0535-4213945
科室职能:
(1)承担健康山东战略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3)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4)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
(5)组织落实卫生健康事业政府投入和经济管理政策。
(6)承担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8)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9)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
(10)负责局机关财务预、决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工作。
(11)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12)承担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
(13)承担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相关工作。
4、法规监督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负责人:于风江
办公电话:0535-4212261
科室职能:
(1)组织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卫生健康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信访稳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工作。
(3)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4)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
(5)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6)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
(7)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9)牵头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5、公共卫生科(挂妇幼健康科牌子)
负责人:马艳丽
办公电话:0535-4266208
科室职能:
(1)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3)承担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暨重点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4)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5)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6)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
(7)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8)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9)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
(10)监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落实,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11)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能力建设。
(12)组织实施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13)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14)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15)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
6、医政医管科
负责人:宋健
办公电话:0535-4260478
科室职能:
(1)监督实施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
(2)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
(4)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5)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
(6)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7)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8)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9)拟订全区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10)承担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11)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重要外宾的医疗保障等工作。
(12)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
(13)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14)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
(16)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
(17)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18)牵头负责健康扶贫相关工作。
7、中医药科
负责人:张伶俐
办公电话:0535-4260478
科室职能:
(1)负责开展中医药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拟订中医药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
(2)参与中医药相关医改工作。
(3)推动中医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4)承担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5)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
(6)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应用。
(7)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8)负责中医药治未病相关工作。
(9)负责组织推进省、市有关中医药标准。
(10)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11)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12)负责组织推进全区中医药法制建设,推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法律法规。配合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草拟工作。
(13)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承担中医社会办医、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中医执业医师注册工作。
(14)负责促进中医药理论方法的传承、发展和创新。
(15)指导中医药技术的挖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推进中医药经典研究,促进中医药知识推广应用。
(16)负责中医药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管理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17)指导中医药科教协同,推进中医药科研条件、能力建设。
(18)负责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有关工作。
(1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
8、老龄健康科
负责人:于承强
办公电话:0535-4212505
科室职能:
(1)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区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
(3)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
(4)协调落实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5)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6)动员社会各界兴办老年公益事业,开展助老服务活动。
(7)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医养健康服务体系。
9、人口家庭科
负责人:孙跃
办公电话:0535-4211309
科室职能:
(1)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全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2)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3)拟订全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