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利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3932023-02-22 21:42  95商服网

办公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科室名称

办公室(挂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室牌子)

负责人

赵永杰

办公电话

0546-5628776

办公地址

利津县利二路506号307室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干部人事档案、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探索标准化管理运行模式;负责指导制定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规范、管理制度、进驻方案和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工作,并监督落实;负责监督管理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提出职责范围内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调整、承接意见建议。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负贲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法冶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拟订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一体化在线市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的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研究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网上审批工作;负责建设、维护、管理部门网站及信息化系统、设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电子政务技术规范,协调与县级相关部门的系统对接;指导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信息化工作。

科室名称

市场服务室

负责人

李亚

办公电话

0546-5686947

办公地址

利津县利二路506号206室

科室职能

负责办理市场准入方面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和业务衔接、协调工作;承担“优化企业开办”方面的有关工作。

科室名称

投资项目室

负责人

单艳芬

办公电话

0546-5628991

办公地址

利津县利二路506号310室

科室职能

负责办理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和业务衔接、协调工作;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科室名称

社会事务室(挂涉农事务室牌子)

负责人

王维东

办公电话

0546-5628995

办公地址

利津县利二路506号313室

科室职能

负责办理社会民生事务、涉农事务等领域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和业务衔接、协调工作。

办公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科室名称

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

李建峰

办公电话

0546-5628760

办公地址

利津县利二路506号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

单位职能

(一)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及任务,参与编制进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组织协调进驻部门并联审批、承诺制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

(二)承担“一窗受理”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县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的帮办、代办有关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大厅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工作。

(三)承担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绩效评估相关工作;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整改工作,承担政务服务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

(四)承担政务服务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事项档案管理、信息共享工作。

(五)承担有关政务服务事项的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技术审查等技术支持工作。

(六)承担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维护工作。

(七)承担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业务指导服务工作。

科室名称

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负责人

陈蓬涛

办公电话

0546-5628863

办公地址

利津县利二路506号三楼西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建议方案。

(二)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服务保障。

(三)承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登记服务工作,依法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

(四)承担评标专家库的抽取和评价工作。

(五)承担场内项目交易秩序维护工作,对场内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及时报告场内违纪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争议和纠纷。

(六)承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收集和存储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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