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 |
上午(5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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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
下午(5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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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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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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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
下午(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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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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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办公室(挂待遇保障室牌子) |
负责人 |
杨敏洁 |
办公电话 |
0546-2525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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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垦利区民丰路2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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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行政复议、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医疗保障筹资及待遇政策规定,落实大病保险制度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指导实施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承办上级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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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基金监督管理室(挂医药服务管理室牌子) |
负责人 |
秦波涛 |
办公电话 |
0546-2525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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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垦利区民丰路2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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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负责落实上级部门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管理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医保智能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建立健全医保监督稽查机制,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政策规定。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落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