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科学技术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淄博市张店区科学技术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1792023-02-13 22:13  95商服网

1、办公室

机构名称

办公室(挂财务科、人事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869907

传真号码

0533-2869907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张晓鹏

职务

办公室主任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编制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经费综合预算。负责科技信息库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科技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2、计划成果

机构名称

计划成果科(挂人才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865076

传真号码

0533-286507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马燕

职务

计划成果科科长

机构职能

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承担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区创新调查制度,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区科技计划布局,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工作,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并负责对其评价和管理,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拟订区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政策,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绩效评估和验收。负责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工程、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提出重点实验室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实施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推进基础研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市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工作。

提出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科技服务业发展职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奖励相关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科技信息市场、技术合同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3、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机构名称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办公电话

0533-2867759

传真号码

0533-2867759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郑连敏

职务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科长

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实施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指导全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牵头开展科技创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相关工作。负责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工作。

4、科技管理科(挂外国专家服务科牌子)

机构名称

科技管理科(挂外国专家服务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869615

传真号码

0533-2869615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邓珊珊

职务

科技管理科科长

机构职能

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牵头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优化布局的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创新绩效评价。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科技进步考核。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系统内的权责清单,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软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类社会组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除外)登记前置审查工作。

负责拟订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参与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和工程的相关工作。建设国(境)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政府与国(境)内外高校院所、双边和多边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双招双引”相关工作。负责会同有关方面制定校城融合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区校城融合发展的具体工作。

负责拟订农村、社会发展和海洋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村与农业、社会发展和海洋领域的科技计划、重大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以及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农业科技园区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负责农村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外国人来我区工作政策,负责外国专家资格审核、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做好科技团组出国事项相关工作。拟订我区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团队联系吸引集聚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国(境)外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外国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推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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